2018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2)

时间:2021-08-31

三、节能工作有序推进,相关指标完成较好

一是完成了监察队伍的建设。为了有效地提高节能监察中心的执法能力和监测水平,投资51.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6万元)配备各类取证监测分析设备74台套,购置节能执法车一辆,完成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县节能中心积极参加节能监察业务、行政执法能力培训,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业务水平、执法监察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

 二是对重点企业进行节能监察。按照安排部署,县节能监察中心分别对我县1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节能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监察和相关资料审查,共提出具体改进意见40条。督促企业按要求配备了专业能源管理人员,增加节能技术和技改能力。组织重点用能企业参加省、市、县节能培训30余人次,提高了企业节能管理、能源消耗、用能情况业务知识水平,不仅有效的促进企业节能目标的完成,也大幅度提高了企业用能效率,使节能减排真正给企业带来效益。

三是强力推进节能项目建设。20xx年,我县共安排三个节能项目,分别是:总投资2.5亿元的安丰公司低温蒸汽回收发电项目,形成年节能能力1.6万吨标煤;总投资2.21亿元的安丰公司的转炉煤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形成年节能能力11.34万吨标煤;总投资3千万元的索坤公司的玻璃窑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现年节能能力0.23万吨标煤,这三个项目均已投入运营。形成年节能能力13万吨标煤,占全年节能量的165%左右,超额完成省要求的项目节能占全年节能量30%以上的要求。

四、环保工作力度加大,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根据省、市会议精神,今年我们继续开展了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xx年,我们确定了鹏远淀粉公司污水处理改造项目、索坤玻璃有限公司污水提标治理项目、昌黎县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设施建设项目、安龙工业区污水治理工程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和昌黎县畜禽无害化处理厂项目5个重点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13691.4万元,已申请上级资金6027万元。目前,除垃圾城乡一体化项目延期到明年完工外,其余项目均已竣工。

  针对当前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为扎实落实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我们按要求制定了我局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确保完成20xx年的“减煤压铁”任务,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宏兴公司及其要拆除的2座318立方米炼铁高炉相关情况如实上报,并起草了《2014年压减炼铁产能工作实施方案》。12月26日按我县统一部署,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忠义带队,督查室、发改、工信、环保、电力、公安、水利、监察局、宣传部、电视台、朱各庄镇政府等部门配合,聘请大连专业拆炉队对宏兴实业拟拆除高炉开展了集中拆除工作,圆满完成了淘汰2座318立方米高炉,净压减炼铁产能73万吨,通过压炼铁产能实现了减煤44.15万吨的年度既定目标。另外,我们起草了《集中淘汰落后炼铁设备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对900立方米以下小高炉,90立方米以下烧结机等按产业政策进行集中停产、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