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委执法工作的述职述廉报告(2)

时间:2021-08-31

  (二)统一组织,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在我委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一是按照统计目标责任要求,认真组织机关各科室开展了统计自查工作。月中旬,根据统计执法检查要求,我委就统计考评内容、方法、时间、工作要求,要求相关科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按要求建立工业企业各项运行指标、项目备案、乡镇企业统计台帐,力求搞准统计数据。统计人员按照原始纪录对统计数字进行如实上报,有效避免了报表混乱,数出多门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报送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统一实行微机上报,不但提高了统计效率,而且增强了保密性。二是按照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的要求,编制了自查报告、并向县统计执法检查组提供了相关备查资料。三是定期到各业务科室进行检查,在坚持全面检查的同时,对经济运行科、非公与乡镇企业科、财务室等重点职能科室进行了检查,同时重点检查了1-12月各类统计报表及相关数据、统计台帐及原始凭证,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限期改正。二、存在的问题

  我委相关业务科室已按统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完备;如建立台帐、上报报表、统计档案管理、报表的微机化管理和电子文档报送等方面有了明显改进,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微机老化,给统计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二是统计资料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尚未装订成册。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查遗补漏,杜绝统计工作中的死角;

  二是加强统计人员学习,尽快做到持证上岗;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逐步更新设备,做好日常维护和备份;  四是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审核及资料归档管理工作,避免因人而为的随意性;

  五是把统计执法检查贯穿于日常统计工作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切实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