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班子述职报告(2)

时间:2021-08-31

  二、加大执法力度,整顿盐业市场

  (一)加强执法队伍整肃,提高执法水平。一是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山东省盐政管理制度》和《滨州市盐政执法工作规定》。二是在落实盐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出台了《五条禁令》、《八个必须》、《盐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盐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部挂牌上墙。三是全体执法人员换发了《行政执法证》,向省局申领了《中国盐政执法证》,实现了全员持证上岗。

  (二)加强联动执法,搞好市场清理。2002年,县盐务局落实省、市盐务、公安联席会议精神,与公安部门积极协商,将我县盐政纳入了公安“110”社会联动系统,成立了联合执法办公室。从此,盐政执法的办案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明显加大。2003年12月,县盐务局、公安局联合成立了打击非法经营食盐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对联合执法办公室进行了充实调整,落实了工作职责。两年多来,盐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案件查处率不断提高,2002年查处涉盐案件33起,2003年查处85起;2004年截止10月底,案件查处已达108起之多。

  (三)全局总动员,狠抓大案要案。一是组建加强组,配合盐政执法。今年4月份以来,我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局内凡持有执法证的人员和后勤人员组成3个执法加强组,每组4—5人,新购一部执法车辆,配合稽查大队全天候行动,堵截私盐源头,巡查重点区域。二是强化对盐区和小工业盐的管理。局先后出台了两个文件,分别对原盐生产企业和小工业盐用户落实责任,规范了市场秩序。三是狠抓大案要案,提高社会影响。盐政、公安、加强组紧密配合,协同作战,连破大案要案。去年6月13日,无棣、海兴两县盐政、公安共同出击,查处了一伙黄骅私盐惯犯在无棣、黄骅、海兴三县交界处用渔船运销私盐并暴力抗法案件,涉案人员取保候审。去年10月19日,市、县盐政、公安联合行动,将长期从事私盐贩销的李俊臣、时振利抓获。今年7月12日,稽查大队与加强组在城东某饭店查处案件时,遭到饭店老板王春明等数十人的围攻殴打,县公安经侦、刑侦迅速介入,将肇事者2人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所有这些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了涉盐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社会影响极为强烈,盐政执法的社会地位空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