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领导干部述职报告(2)

时间:2021-08-31

(二)开展主题教育,理清学院发展思路。

  在抓好班子自身理论学习的同时,院党委根据示范性院校验收后(后示范时期)学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在全院广泛开展了“做科学发展先锋队,当示范引领排头兵”为主题,以争创“四强”(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就后示范期,如何巩固示范成果,强化内涵建设,持续推进改革, 防止思想上出现松懈倾向,避免改革疲惫等问题,学院召开了多个层面的“诸葛亮会”,全面听取教职工对学院今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找准了定位,理顺了思路、明确了下一步努力方向。同时,通过开设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途径,加强形势与任务教育,把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了学院持续健康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上。

(三)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

  为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把集中学习与自学结合起来、专家报告与深入调研结合起来、中心组理论学习与其他业务学习结合起来,采取报告会、读书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请进来,走出去,组织中层干部分批到企业进行现场学习培训,与企业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进行讨论,就人才培养、学生就业、校企合作等事项进行了交流;组织各专业项目建设小组到长三角等发达地区兄弟院校、企业调研考察,就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构建、教材建设、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及其他校企合作事项进行了广泛调研和沟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认真落实《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河南省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暂行规定》,制订出台了《平职学院党委工作规定》和《平职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了党委议事决策制度,明确了党政职责,在学院管理中,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和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学院都召开院党委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研究决策。我们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继续坚持和完善了学院领导联系基层单位等制度,加强基层调研,认真听取基层单位的意见,深入了解师生员工的需求,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改进了工作作风。

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

  院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学校行风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深化监督制约机制,为我院各项事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不断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

  及时召开党委暨纪检监察工作会,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对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学习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观看话剧《惊天雷》,开展了庆祝建党90周年反腐倡廉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学习《廉政准则》活动,学习“三平”精神和先进事迹活动,坚持每学期安排4-6学时廉洁文化教育课,积极推进廉洁教育进课堂,把廉洁教育纳入学生的《形势与政策》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范畴,并将廉洁文化教育作为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培训班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发挥校园网、校报、广播、信息、板报等各种舆论阵地作用。教育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正确把握、模范遵守和认真落实,不断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经受各种诱惑的考验,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壁垒。

(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校党委研究制订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及责任进行了分解,并与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系部、处室,同时,院党委还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整个学院的校风、行风、党员干部作风、师德师风及学院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从而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责任贯穿于学院各项工作之中,形成了责权分明、层层负责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

(三)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构筑了“四员一站”群众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大了对人、财、物集中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特别是基建、采购、财务、助学金发放、后勤服务等重点环节、重点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深入开展了治理乱收费、治理节日病和“小金库”等专项活动,加强了对公务接待、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并调查处理了举报案件。积极推行了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物资采购招标制、廉政提示和诫免谈话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制度,把廉洁自律工作纳入教代会和干部考核的必经程序,把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基本做到了制度规范健全,形成了多渠道、多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河南省委下达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集团公司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等内容。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进行认真自查,做到了如下要求: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由集团公司批准,学院工资改革方案均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没有违规自定薪酬、滥发补贴和奖金现象;没有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注重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没有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事情;能坚持勤俭办学原则。没有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能严格对配偶、身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经常提醒他们要努力工作、勤奋学习,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支持财会人员依法依纪开展工作,没有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学院财务制度的活动;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的现象;学院的大宗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均以招标方式进行,领导干部没有违规干预和插手各类招投标工作;能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