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见习实习报告范文(2)

时间:2021-08-31

  在法律援助中心,遇到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女青年,很快我们便熟路起来,或许“彩虹桥”活动已经很历经很多次了吧,本来还有个律师,只不过是出去跑案子去了。或许就是这个时间段,来的人非常少,基本上没人过来。交谈中得知其称为罗姐,她打趣说她们忙的时候你们不来,现在基本搞定所有事情你们才跑来实习。不过尽管如此,她还是给了我一些事情做的,整理一些过往材料,了解一些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

  接下来的日子是在整理资料中度过的,一沓一沓资料,看看里面缺什么就补什么,当然我只是个帮手而已,基本是黄老师搞定的。不过我也看了很多案例,比如析产协议书,当事人李先生(甲方,这里就不报真实姓名了),梁女士(乙方),李先生(丙方),李女士(丁方),为明确划分四方共有的坐落大妙山村内房屋土地使用权,第一个李先生明确表示将自己所有的产权份额赠与乙方、丙方、丁方共有,由乙方、丙方、丁方自由划分产权,甲方对此绝不后悔。比如财产继承,被继承人唐先生于2012年11月23日在广西桂林市因病死亡,生前并没有立下遗嘱,继承人肖女士与其子唐先生向本处继承唐先生生前与配偶肖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委托案件之类的,黄老师边办理公务边解释案例的具体情况。从这些案例当中,或者说案例协议书中的词句了解到,这些词句都表现出一丝不苟的精神态度,人物指代是非常明确的,意思表达也精准确定,不能含糊、模棱两可。以前我也听学校老师说过学法对词句的把握必须到位,一个字的不同也将导致整个协议不同,当时觉得听过了就听过了,感触不深,而今看到这些案件,顿时觉得自己需要学习的地方或者说实践的地方太多太多。于是,我继续埋头于各类案例当中,汲取自己应该要懂的知识、层面。  除了整理资料,了解情况,我还进行了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其实这两者差不多。不过有些难受的是,很少有人会主张来咨询有关法制知识的。看着繁华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群,身着各异,阶层分明。史公说,天下熙攘,皆为利往。时过境迁,两千年已过,这个世界依旧如此,想着如何去获取却很少人会想着依法守护。今天这个社会是法制社会,多获取些法制知识对于各类阶层的人来说是不可缺少的部分!

  而今写这份报告,已记不清自己是如何离开那一矮小的两层房屋,但在我心中,它始终是那么高大,高过周围房屋,高出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