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外出篇。在这实习中的一个月中,我虽有幸只出去了一次,但我还是要提一下,因为这次实在是受益匪浅。我是和一名书记员去朝阳区的一个交警支队那里去调查证据了解有关情况。去调查的这个案子本身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我到交警支队那里,听他们谈话了却了解了不少交通事故的案子。我从中发现发生交通事故的,除了一般的醉酒驾车除外。最多的受害者就是两类人:一,老年人。二,就是那些外地的进京打工的人。我觉得老年人还可以理解,他们毕竟年纪大了,行动等各方面的动作都比较慢,容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但是第二类就是“外来进京的打工人员”,他们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受害者就很难让人明白,一般外来进京的打工人员都是年轻力壮的,怎么会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要受害者呢?是不是他们对城里的复杂的交通路线和交通规则换不太了解,毕竟北京的交通是在使复杂而繁忙。是不是他们换不太了解违反交通规则而带来的后果,那不仅仅是会被交警罚款的问题,而是自己的生命健康问题。如果是由于这个问题的话,那么应该由谁来给他们填补这个常识的空缺呢?谁应该来承担这个责任?这又是谁的职责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经济条件比较好并且也买了保险的话,那受害者还可以得到些赔偿;但如果对方也是打工的本来经济条件就很差而且也没有给汽车买保险,那受害者就比较惨了,只能自认倒霉。因为这样即使最后到了法院胜诉了也没有办法执行,对方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执行的财产。我们能做的只有同情。
在这实习期间虽然有些辛苦,但我过的还是非常愉快的。认识了很多很好的朋友,和他们一起分享他们的故事,分享他们的欢乐和烦恼,分享他们的体会和经历。而且对法院的工作有了一些了解虽然谈不上深入。对律师工作也有了一些了解,知道什么样的律师才是一个合格的律师。更重要的是在这中,自己有了很多体会和感悟:知道自己有哪些不足,欠缺那方面的知识,该往哪方面努力,该怎样准备自己的未来。 我很感谢这次实习,感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能给我这样的一次难得的机会,感谢民六庭里的那些法官叔叔和书记员姐姐,感谢他们这些天来对我的照顾和鼓励。我真的感谢这次实习的经历,它是我在人生旅途中还没正式踏入社会前的一笔难得的社会财富。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