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实习报告范文参考(2)

时间:2021-08-31

  其次统计法律关系中的行政相对人受本位利益影响,使得调查对象与提供的信息资料(特别是财务统计资料)往往具有本位的利害关系而影响报送资料的准确性。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由于利益多元化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有些调查对象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统计调查采取弄虚作假或不配合的态度。表现为:一是担心多报而多交税或是担心“露富”而瞒报统计资料;二是为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立于不败之地,树立所谓的自身“形象”而虚报统计资料;三是对政府部门收集统计资料的动机心存疑虑或存在抵触情绪而拒报统计资料。

  再次,统计调查对象面广量大,变动频繁,且所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越来越具有混合性的特点。统计调查对象的这个特点使得统计工作的难度加大,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性。众多的调查对象,使得统计人员与统计力量的矛盾凸现,对调查总体难以统全。统计调查对象的频繁增减,使得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总体数量及其构成的把握成为难题。调查对象活动性质的复杂多元、经济成分的混合,使统计划分、界定以及统全、统准成为关键的问题。如对就业情况的统计原来是很单一的,现在不仅有在各种类型单位的就业,还有弹性就业、灵活就业等。

  在工作的实践和与单位人员的交流中,我认为统计法在现实中的运行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统计法制意识淡薄,统计作假比较严重

  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随意修改统计数据,直接违反统计法。二是有些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不高,不能坚持实事求是的统计原则,对领导的干预不敢抵制,对假数据不敢依法更正,有的甚至还参与弄虚作假为其上级违反统计法出谋划策。三是调查对象为了自身利益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且由原来的以迟报、虚报为重点,转变为以拒报、瞒报为重点;对利润等经济效益指标的瞒报已成为普遍的现象。四是统计执法力度不够,不能有效杜绝统计违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