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及相关法律知识

时间:2021-08-31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及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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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

  甲方:王XX,男,汉族,XXXX年4月29日出生,厨师,XX城关镇人,身份证号XXXXXXXXXXX。

  乙方:周XX,男,汉族,XXXX年6月9日出生,厨师,XXXXXX人,身份证号XXXXXX。

  甲方王XXX(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周XXX(以下简称乙方)是同事。xxx3年9月4日,工作之余王XX和周XX在厨房嬉戏,双方在嬉戏过程中由于王XX失手致周XX左眼受伤。事后王XX将周XX送往XXX市人民医院救治,经医院治疗周XX于xxx3年9月30日康复出院。住院期间王XX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周XX没有支付医疗费。因甲、乙双方是同事,甲方因失手致乙方眼睛受伤,且事后甲方主动将乙方送往医院救治,并且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乙方受伤赔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次事故造成乙方受伤的医疗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已经全部支付)。

  二、甲方除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外,另外再支付乙方贰万元(xxx00.00元)人民币作为对乙方的全部赔偿。

  甲方支付乙方的贰万元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

  三、甲、乙双方就本次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并签字,甲方支付乙方贰万元赔偿后,本次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就此终结,双方以后不得因此事再起任何纠纷。乙方保证以后不得因此事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并放弃对甲方诉讼的权利。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 日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上述赔偿的费用,作为受害人应当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并保存,以便维权。

  1、 出现人身损害事故时要及时就医并保存好所有就医的相关资料,涉嫌交通肇事造成人身损害的还应向公安机关索要事故责任认定书。

  就医需要保留的相关资料有:病历本,X光片,药品发票或收据等。

  2、 需要做伤残鉴定的准备的资料如下:交通事故受害人(伤者)在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为其鉴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1、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GB/T 15499-1995)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

  8.《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9.《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

  10.《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1.《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12.《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人身损害的各种赔偿的标准及计算方式:

  1.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