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管的合同样本(2)

时间:2021-08-31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12.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2.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停车场;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支付保管费,则乙方可不负保管义务。甲方应按乙方已保管天数支付保管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13.2 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未履行好保管义务,则应退还保管费给甲方,如甲方因乙方行为有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车辆保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十五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议附件

  16.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