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理]的规定,结合本工程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楼 号:
4、 承包范围:外墙乳胶漆施工
5、 承包方式:包青工
6、 工程单价: 元/㎡;
7、 总工程量:外墙约 平方米;
8、 工程价款:约 万元。
9、 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开工前1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要求或做法说明 1份,并向乙方进行交底;
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等事宜;
3、协调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要求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 施工队长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有义务及责任维护甲方的信誉及利益,不做有损甲方的事情;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工程质量:优良;
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如乙方不服从管理,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予100-200的罚款;
3、 在施工中,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其工料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4、 每一道工序完成后,报请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签字和监理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果未经验收签字进入下道工序的,要重新返工,返工所造成的材料和人工费损失由施工方全部承担;
5、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时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6、 本工程保修期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