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 室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基本状况
该底商,建筑面积为约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房产证显示的建筑面积为准),乙方承租的建筑面 平方米,该底商装修现状况为无装修,乙方承租房屋作为商用。
第二条 交验身份及配合工作
(一)甲方向乙方出示该底商真实有效的产权相关证件及产权人身份证明,并在合同签署后,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明。
第三条 合同期限及装修免租条款
(一)房屋租赁期自20**年4月16日至2016年6月5日,共计3年50天。其中免租期为50 天,即从20**年4月16日起至20**年6 月5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装修进行监督,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在不改变和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甲方允许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添置新物品,但在装修时对房屋基础结构或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
(三)当合同期满后,乙方添詈其设备自行收回,乙方对房屋进行的装修部分在合同期满后归甲方无偿所有。
第四条 租金(不含税)
(一)租金标准首年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年 、第三年
(二)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三)租金按年支付,乙方需于20**年 月 日前支付首年租金,20**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年租金,20**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三年租金。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赁证(如需要开立发票,税费由乙方自负)。
(四)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造成甲方出租成本增加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上调租金,如乙方不同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费用及保证金事宜
乙方承担: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话费/燃气费/网络费用/租赁税费/垃圾费等各种因乙方使用该底商而发生的费用,并且保证按时缴纳。租赁期满时,乙方保证所承担的费用应全部结清。
甲方承担:物业费/供暖费。
乙方应于支付租金的同时向甲方交纳 作为为房屋保证金,当合同期满后,如无任何时违约责任,缴清所应承担的费用后,甲方全部(无息)退还乙方。
第六条 交接
(一)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贰万元整(¥20000元)押金,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水、电、燃气表字登记等后交付完成。押金于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和房屋保证金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甲方应于20**年 月 日之前与乙方进行交接,并将房屋钥匙移交乙方。
(三)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不续签,乙方应于20**年 月 日之前迁出,将房屋移交甲方。
第七条 房屋的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应保障该底商的附属设施处于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二)甲方对乙方的装修和改善增加设备的部分不承担维修义务。
(三)如在租期内乙方不合理使用导致该底商及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接改的部分面积如因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拆改时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甲方不承担。
第八条 产权转移、转租及续租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此房屋无转租或部分转租权。
(二)本合同租期期满前60天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协商确认后,在本合同租期期满前30天续签新合同。租期届满后,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的续租优先权,但乙方须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纪录。续租的租金金额和条件,由甲、乙双方届时协商确定。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底商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所造成房屋损毁的,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情况除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视为甲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不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底商达5日以上。
2、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
3、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其它应由甲方履行的义务。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然终止。
1、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达3日以上,或未按时支付租金以外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累计达 壹仟元整 (¥1000元)。
2、擅自改变该底商用途、致使该底商发生严重损毁的,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利用该底商从事违法活动。
3、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其它应由乙方履行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并支付乙方首年月租金100%的违约金。
(二)如在租赁期内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首年月租金100%的违约金。
(三)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应付的租金及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除仍须履行上述支付义务外,还须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自应付日起至实付曰止的延迟利息,延迟利息按所欠款项每日3、5%计算。
(四)若乙方在租期期满,或在租期内出现本合同约定的第九条(四)款情形及其他因严重违法使甲方权益受损,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乙方应立即迁出该底商。若乙方逾期不迁,则从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应按每日壹千元整(1,000元)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用,直至乙方迁出为止。
(五)乙方在使用该底商时,须遵守相关法律、公德、管理规定,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所产生的责任和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对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车辆抵押合同范本抵押协议书范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