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甲方: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制动系统公司 乙方:
本协议作为甲方开发新产品时,乙方自愿作为分承包方参与新产品零部件开发时签订的协议,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共同签订。本协议作为框架协议与定点定价合同共同构成完整法律合同文本。
一、 总则 1、 2、
协议零部件明细:按公司定价定点合同执行。
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按甲乙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和技术协议
执行。 3、 4、 5、 6、 7、 8、
包装标准:按公司技术部门要求的包装及工位器具执行。 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交货地点:东风科技汽车制动系统公司采购部 结算方式: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汇兑。 违约责任:按合同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及法
律诉讼。 9、
本合同仅供甲乙双方开发试制新产品用,不包含公司的现生产及生
产准备产品。但甲乙双方共同开发的新产品定型转入生产准备及生产后,乙方在满足甲方的QCD(质量、价格、交付)的前提下,乙方直接转
为A点供应商,并在同系列产品中享有优先定点权。
二、 技术管理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提供给乙方完整有效的全部技术图纸和资料。
当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将甲方密级技术资料归还。 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产品的任何相关技术资料提供给第
三方。 3、
乙方生产的任何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许可,不得使用东风和
东风科技商标。
三、 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 1、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要求和标准开发新产品,确保送达甲方的实
物质量满足甲方的要求。产品送达甲方时由甲方按产品图纸和技术要求及双方签订的质量技术协议验收。 2、
对甲方提出的质量改进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改进完毕后由甲
方进行验证或验收。 3、
甲方有权对乙方零部件生产组织进行全过程质量监控,并协助管理。
乙方必须全面配合。 四、 价格与交付 1、
乙方提供产品的价格可以通过询、报价或比质比价等方式确定。甲
乙双方确定开发的产品价格后,按定价定点合同进行。 2、
试制产品价格(不含税)。
3、模具价格(不含税):
4、样件及小批量产品交付及管理:按照我公司下达的外协件新品开发计划执行。具体产品交付按我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执行。
5、批量产品的价格按由甲、乙双方每年进行的商务谈判来确定。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定单,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合格产品。 7、乙方的包装、储运手段必须满足甲方的生产、质量和技术方面的标准或要求,并与甲方一起进行持续改进。
五、 结算:甲方按四个月滚动付款的方式,给乙方结算。 六、 保密
甲乙双方应共同对单方或双方的商业秘密保密。一方泄密时,将视同违约处理。
七、 违约责任
1、 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产品,且严重影响甲方的新产品开发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严重者按法律程序进行起诉。 2、 甲方设计更改,导致乙方模具报废的,由甲、乙双方协商模具费用的解决方案。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部份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4、 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发的产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提供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用户。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八、 合同的终止与变更
1、 乙方要求终止合同时,必须在不影响甲方开发进度的情况下提前一个
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且维持甲方三个月供货。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要求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要求乙方提供产品的库存数量,并与乙方协商,对库存数量进行处理。 九、 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后到新产品开发完成时有效,合格供应商可凭本合同优先参与下一新产品的开发。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 附则
1、 本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壹份,其余相关文件为副本。
甲方: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汽车制动系统公司开户行:中国工行变速箱支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