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时间、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四、如需生产加工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生产中设备丢失、被盗、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六、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2: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物资,并对乙方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3: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4:乙方保证且不得将产品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5: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