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已方)
本着公平、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甲方确认乙方为甲方车辆所需轮胎定点采购供应商,现经双方商定,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价格和质量
一、本合同购销产品为适合甲方需求的车辆轮胎。品牌为****轮胎,具体供货规格型号、价格详见轮胎价格表。
二、轮胎价格表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中轮胎价格包含增值税费、运费等。
三、乙方确保销售给甲方的轮胎均符合国家3c强制安全认证及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第二条 信用承诺
一、乙方按照服务承诺,做好相应的售后服务工作(附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乙方有义务免费对甲方车辆轮胎的正确使用方式进行指导、培训,提高甲方车辆轮胎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 交付方式及验收
一、甲方所需轮胎采购,应由乙方填制轮胎销货清单,经甲方授权人验收人签字确认后结算。
二、乙方销售轮胎的交付方式为:
1、由乙方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时间负责免费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甲方车辆直接到乙方营业工作场所,由乙方作业人员现场对所需更换轮胎免费安装更换。
四、甲方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对乙方交付的轮胎进行验收。验收中发现不符合项目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解决,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赔偿。
第四条 费用结算支付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发票全额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