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合约1.甲方是一家因网络而涉及到演员演艺事宜的公司,专门为艺人演艺事业发展提供一切便利。2.乙方是一位艺人,授权甲方成为其影视剧、广告及其它演出之合法代理人。3.授权委托事项
3.1乙方委托甲方在互联网络上制作乙方的个人网页,并发布在甲方下属的网站上。
3.2甲方是乙方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合法代理人,发布有关乙方的演艺信息。
3.3乙方同时授权甲方对国际互联网上任何非法盗用、刊登、转载、复制上述内容的公司、团体、个人或组织拥有全球范围的法律诉讼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和获偿权。
3.4乙方授权甲方有法定权力代理签署有关其个人之演出合约,并且授权甲方有法定权利代其追讨任何有关合约上之收入。甲方自签字之日起正式接受乙方之授权。
3.5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经由甲方代理之影视、广告及其它演出可得收入中抽取百分之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服务收入,在双方约定之情况下,甲方也可收取乙方认可酬金以外的金额作为代理费。4.甲方义务
4.1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通知乙方成为甲方会员,甲方将免费为乙方设计制作个人网页。
4.2甲方有权根据网站的整体风格和要求对乙方提供的文字、图片、声音、动画、影像等进行技术性编辑、修改,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内容的原意。
4.3为更好的发展和推进乙方的事业,甲方对乙方应尽最大努力进行推广。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照片、vcr的使用权属于甲方,甲方应以保障乙方的个************益为基础安排乙方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