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购合同(24)

时间:2021-08-31

  8. 供方有义务免费为需方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

  9. 需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安排付款。

  10. 需方有义务及时提供图纸、技术文件,并对技术更改及时通知供方;

  11. 供方对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任何与供货、货物质量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

  订单数量等)以及任何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与需方相关的任何信息均具有保密义务。供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代理人、雇员、职工、其他工作人员等及相关协作厂承担相应保密义务。如有泄密情况发生,一经查实,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和因此造成对需方的损失赔偿。前述供方应承担的保密责任为严格责任,不以供方主观上的过错为构成条件。对违反以上技术保密要求的需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12. 供方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不得以需方所提供的任何与需方产品相关的技术、信息在轨道交通行业实施相

  关的自主开发,更不得为其他轨道交通客户提供同样的货物。对违反上述要求的,需方保留责任追溯的权利。

  13. 模具的使用及支配权: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不允许供方为第三方加工服务,即使模具费已全额返还,亦

  不改变需方拥有该权限的性质。

  14. 若供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需方可另行向其它单位订货,由此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超过供方购买价部

  分的金额以及装卸运输费、订购费用等均由供方承担。

  八.保密条款:

  1.供需双方约定应尽力防止将各自掌握的和从对方处获得的机密和私有信息泄露给其他方,并约定各自的雇员遵守对于机密信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