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合同(2)

时间:2021-08-31

订货合同 篇4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需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乙方提供样品并按照样品供货。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货名称及协议价格

  一、供货名称

  1、产品名称:LE 16位电费计量表箱,LE 9位电费计量表箱。

  二、供货价格

  1、甲方所购产品价格

  备注:每位成品按照135.7元。(不含税价)

  2、凡甲方采购本协议供货范围内产品,均享受乙方给予的协议供货价格。

  3、协议供货价格的确定:

  (1)乙方应提供最优惠的价格,切实让利于采购人;

  (2)乙方提供的协议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其产品市场销售最低价, 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乙方一般不得对中标产品的价格向上进行调整,不得降低采购优惠率。如对中标产品的市场价格向下进行调整的,不能降低配置,采购优惠率不变;如提高采购优惠率的,不能降低配置。

  (3)甲方在购买协议供货项目内的产品时,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还可以与协议供货商就产品价格和售后服务等再次进行谈判,但确定的采购价格不得高于该协议供货商承诺的价格,售后服务标准也不得降低。甲方一次采购同类设备数量较多或采购预算金额较大时,可以与协议供货商进一步协商,争取获得更优惠的采购价格。

  (4)乙方所报价格为交货价,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4、交货时间按照乙方承诺执行,并在货源紧张时享受优先供货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规定,必须为正品行货,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或提供以次充好的产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提供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此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第五条:验收

  1、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并完善相关验收手续。

  2、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完毕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货款的支付

  采购货物验收完毕后,由甲方办理支付手续。

第七条: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 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3、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八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并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调解和投诉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有权在协议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2、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其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乙方对政府采购事项有质疑、投诉权,对不法侵害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甲方: 乙方:

  地 址: 地 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订货合同 篇5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 卖方同意出卖、买方愿意受买下列标的物,并遵守下列各项条款:

  一、标的物详情(以下包括:货物品名、货号、鞋材质约定、码段、数量、单价、金额及交货期;标的物具体信息含配码、材料标准等详见附件同合同编号的《订单》):

  二、生产:按双方确认样要求生产。大货生产时,如未经买方书面同意确认,卖方大货所用材料同确认样不符,买方有权拒收大货,并保留向卖方索赔最高不超过总预付货款2倍的违约赔偿。卖方不得在未经买方允许的情况下,将订单外发其它加工厂生产。

  三、合同签订后,除买方根据市场情况,紧急书面通知卖方(并经卖方同意)减少或取消订货的外(所减少或取消部分订货货款按本合同议定价在总货款中扣除),买卖双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

  四、包装:严格按照买方要求操作。货物发送至买方指定点后,经买方检验,如发现包装过紧导致鞋子变形,影响销售,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相应损失或全额退赔;因包装过松、浪费体积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运费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五、质量要求:根据买方确认样品为准,其它技术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或质量保证期:卖方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规,在三包期内对产品实行质量“三包”;交货后半年内,出现消费者大面积(15%以上,含15%)投诉本次大货较重大质量问题,经相关质量检验部门证实产品本身确实有较大质量问题,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进行必要的产品召回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交货地点:卖方仓库。在某个批次货物验货通过后,买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是否直接从卖方仓库装运货物出货。卖方负责货物装箱工作。卖方在货物装箱时须要保证满箱出货。

  七、交货日期:本合同及同合同编号的《订单》所提及的交货期均为该批次货物的装柜离厂时间。20xx年x月xx日前交货,所有货物严格按照订单关于货期的要求按时交货。任何一个批次如因推迟交货影响上市销售,卖方赔偿买方该批次合同金额的5%,如合同交期延15天以上,买方有权拒绝出货,取消合同,卖方需退回买方已付的订金。

  八、验收标准:买方按确认样及相关标准和要求验收所有货物。相关标准以国际鞋类贸易正常检验标准为准,如客户对某个批次(或全部批次)大货有另行质量要求或其他要求,买方需在该批次(或指定批次)交货期前20天书面(含传真、双方正式往来的邮件)告知卖方确认。 验收方式:

  (1)卖方根据合同或《订单》所约定交货期自行安排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告知买方,买方根据卖方生产计划表,在大货生产时,有权安排人员进车间对所生产大货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反馈至卖方代表处,卖方应根据抽检结果及时调整相关质量管理,以避免最终大货交货的质量问题。 (2)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买方有权安排正式质量检验人员于出货前7天内对该批次大货进行检验。买方正式验货前,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相关事宜。对于验货结果,买方应在1—2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卖方确认。卖方根据验货结果迅速对大货瑕疵进行修正、替换工作。在卖方完成相关改正工作后,买方会重新安排验货直至验货结果符合质量标准。

  (3)没有买方书面(含传真、双方正式往来的邮件)的通知确认,所有货物不得认定为已验货通过,不得装运出货。卖方因违反此条款导致买方和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一律由卖方负责赔偿。

  九、 合同(总货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20%订金为(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合同双方签字,在乙方预付给甲方合同金额20%订金后生效,验收交货时乙方必须在每次发货之前将该批货款打入甲方账户(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20%订金只能在最后一批货品发放时作为货款使用),如甲方通知乙方交货,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未回复,且未付清款项,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货品自行处置,且乙方支付甲方的订金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乙方不行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对货品的处置和要回订金。

  十、违约责任: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依照合同交货规定条款办理;因卖方交货严重延期(经买方或买方客户多次邮件、传真或电话催促卖方代表人,卖方仍无法确定交货期)或拒绝交货导致买方巨大经济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要不超过《合同法》规定违约上限赔偿。其他违约责任依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

  十二、买方交给卖方的附件《订单》、《包装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执行期间,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其他同本合同相关的书面、正式的文件(含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传真件)同样为本合同的有力补充。本合同、作为附件的《订单》以及其他书面文件中有相互冲突或矛盾的条款,一律以最接近最终交货期的商定条款为准。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 卖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