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2)

时间:2021-08-31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刘集镇中心村路灯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刘集镇中心村境内

  3、工程内容:按要求建设路灯安装工程,施工安装要求详见附件。

  二、工程期限

  20xx年11月10日前开工,30个晴天竣工。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工程承包价及支付方式

  工程承包价以每盏路灯壹仟捌佰伍拾元(¥1850.00)计算,负责包亮到位,此款含配电箱、电线及其它各项施工费用,工程竣工合格,发包方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50%,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50%。

  五、施工安装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详见中心村施工安装要求。

  2、工程施工中,甲方有检查权。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或甲方所聘请的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证明。

  4、安装时灯杆主杆与地面保持竖直,基座固定稳固,电缆线接头须采用热扎,绝缘良好,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

  5、灯杆间距为40米,如有变动须按甲方指定的间距标准执行。

  六、竣工验收与包修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

  2、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5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在甲方全面接管前,乙方仍负有保管责任。

  3、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修理或返工,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4、竣工验收以国家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5天内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2)、其它需要提交甲方存档备查的文档资料。

  5、工程竣工后,自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之日前起两年内,乙方还须承担包修责任。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包修维护费用含在工程总承包款中。包修期满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修。

  七、乙方签订合同时须交纳合同保证金贰万元整,此款在工程结束后予以返还。

  八、其它约定

  1、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的任何安全责任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3、本工程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

  4、乙方施工中,遇有矛盾,甲方积极协调。

  5、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变压器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方:施工方:工程名称:议定日期:签定地点:

  年月日

  变压器安装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同意将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一、

  二、

  第三条 工期

  本工程期限自合同签定、预付款支付、甲方土建完成,场地交给乙方施工后至 个工作日止。由于甲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四条 工程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可变价。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大写金额: 。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因此而增加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计价办法确定增加工程量的结算价款。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并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经甲方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公司检查签证后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乙方应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二、具有合格证的材料,如一方对材料有异议,提出对材料进行检验,另一方应积极配合,如检验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全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三、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

  四、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或设备不能使用,甲方需按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材料或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甲方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及所分担的工作通知乙方。

  三、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及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甲方和监理公司。

  四、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和监理公司检查验收,甲方和监理公司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甲方和监理公司未按时到场检查验收,乙方经自检合格,并由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质检人员及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记录上签字后,即可继续施工,甲方和监理公司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事后甲方要求复检,复检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其费用及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分项工程中间验收,并办理中间验收签证,该签证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六、工程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七、工程各阶段验收时,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返工的,应分清责任。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修好后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八、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应提请质量监督部门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七条 施工依据及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及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2天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可实施。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补充文件。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可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一)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事实严重不符。

  (二)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不符。

  (三)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明确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八条 工程保修

  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内,乙方对其所承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职责

  一、 甲方

  (一)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技术交底,并作好三方签署的交底记录,于签订后3日内送有关单位。

  (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三)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设计图纸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结算工作。

  (六)组织工程验收前的施工技术资料审查工作。

  (七)协助乙方排除工程施工期间外界对工程施工产生的干扰。

  (八)工程停建缓建时,负责组织乙方及有关单位协商解决有关事宜。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十)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施工条件的作业环境,否则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由此造成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

  (一)负责向各施工班组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隐蔽工程验收单、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等,并及时送甲方。

  (三)在开工前办理工程施工报建手续,负责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安装前的检查工作。

  (四)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工程。

  (五)提供验收技术资料,参加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结算。

  (六)确保施工技术资料填写合格和真实,负责继续完善验收中发现不合格的施工记录并及时移交甲方。

  (七)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工作规程,做好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中造成的安全和质量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不损害当地群众利益,杜绝违法乱纪的行为。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好场地。

  (九)在保修期内接到甲方申诉,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调查,对属于乙方责任的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十条 工程竣工及资料移交

  一、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毕并通过自检后,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必须经监理公司审核,甲方确认。竣工日期以经甲方确认的,由监理公司签发的工程移交证书上指明的竣工日期为准。

  二、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的同时必须移交施工技术资料,否则其竣工报告将被拒绝,该工程被视为未竣工。

  三、乙方必须按达标投产的有关要求移交施工技术资料(一式二份):

  (一) 竣工验收签证书、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会审记录、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开工报告、竣工报告、设计修改通知单、中间验收检查记录及签证、代用材料清单及签证、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记录、设备移交清册。

  (二)合格证、施工记录及试验报告。

  (三)按实际施工内容修改后,加盖竣工图章的完整的竣工图纸。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按本合同确认该工程后,乙方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相关文件移交供电部门,协助甲方办理送电手续。

  第十一条 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合同价款

  工程合同价款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 执行定额或标准为

  电气部分执行:

  土建部分执行:

  工程设计费执行:

  (二)设备材料价采用施工期内《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价,没有发布价的`,按

  双方在前审定的预算书的价格作为结算价格。

  (三)本合同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款须经建设方和施工方共同确认。

  (四)甲方提出赶工,工程竣工后,乙方可按上述定额标准收取工程赶工措施费。

  二 、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合同签定后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取整支付工程设备采购定金给乙方,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本工程合同价款出具工程结算书。经双方确认后,甲方按确认后的结算价一次付清工程余款。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余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竣工资料移交甲方和供电部门,并配合供电部门完成本工程验收工作。

  承包金额调整原则

  施工过程中经业主/监理单位批准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允许进行调价,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