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合同

时间:2021-08-31

专卖店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卖店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专卖店合同 篇1

  甲方: 深圳市美合源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年月 日

  本人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姓名:紧急联系人电话: 户口所在地:

  鉴于

  1、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智牌家具区域专卖店导购工作,甲方已经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加以双方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约期限:

  自年年月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有一方需要合同到期日终止合同,须于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经营市商场智牌. 专卖店(地点:)店内从事商场导购工作,工作岗位为导购员,甲方保留根据需要修改乙方工作职责和职位说明的权利。乙方服从甲方安排的在 区域内各智牌专卖店之间的工作调动和临时替班,服从节假日正常上班和工作时间的安排以及调整。

  2、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

  内容、劳动报酬、工作地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1)、乙方不胜任本职工作;

  2)、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不存在;

  3)、甲方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或认为有更适合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日正常工作时间:

  1、按商场营业时间上下班,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如分冬令、夏令时或商场调整营业时间,则按商场调整后的营业时间为每日正常上下班时间);其中中餐和晚餐时间分别为:1 小时,用餐时间段按商场规定,为非工作时间。

  2、各员工上班按附件《排班工作时间表》中的时间上班。

  3、在《排班工作时间表》内遇节假日上班的视为正常上班时间。逢节假日和周六周日非特殊原因均不可以请假,凡缺勤者视为旷工处理。如遇本人急病或家属、亲人(指双亲、子女)生病需陪护,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此种情况下不作旷工处理。

  4、节假日必须全部到岗上班,如遇《排班工作时间表》中排到为休息,则公司给予调休,调休时间段规定在周一至周五非节假日之间。

  5、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的工作时间,如有事需事前请假,且需要书面提交申请,经上级管理者批准后方可请假;如遇急事,必须事前电话向上级管理者请假。未事前请假缺勤者一律作为旷工处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纪律,有旷工行为者,公司可以无条件解雇。公司人事部和上级管理者将不定时抽查出勤情况。

  四、薪资

  月薪RMB /月,月薪中已包含每月26天(大月27天)的工资,其中分为:基本工资RMB元/月、固定加班费RMB元/月。

  员工全部个人收入所得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金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并由个人自行按期交纳。

  公司为员工在公司所在地深圳市购买社保。社保中规定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公司直接在员工的薪资中扣减。

  月薪计算方法:]

  月实际发放月薪(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本月排班表中实际出勤小时/本月排班表中应出勤小时)×元

  本月基本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由于商场不营业导致员工不上班,则员工未上班日工资不予发放。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1、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和能力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

  2、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的;

  3、甲方整体薪资结构调整;

  4、乙方不胜任工作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务;

  5、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6、按照甲方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应调整乙方工资的其它情形出现;

  7、甲方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当甲方发生经营困难时,在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方有权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五、员工应遵守的工作纪律和具体要求:

  1、 员工必须准确、真实地在公司考勤机上记录上下班时间(如考勤机突发故障无法记录上下班时间,需向公司上级管理者及时报告同时在考勤表上登记);

  员工之间如需相互调班,必须经过店长同意,并由店长负责安排好时间和工作对接,书面报上级管理者备案,每月每位员工仅允许相互调班壹次,否则,原安排应出勤日未出勤者视为旷工处理。

  2、每日需在迎宾前完成店面的清洁卫生工作,迎宾后即进入正常营业;

  3、做好当日工作记录和交接簿。各导购员完成当日各自开出销售定单的整理

  工作,必须在下班前将各自开出的定单传真到深圳公司业务部,并在次日上午与公司业务部电话复核和确认是否收到且收件清晰,完成公司要求填写的其他销售统计报表;

  4、负责店内所有物品的保管,交接班做好交接清点工作,如有遗失由当班员工按零售价的50%承担赔偿;如遇责任不清,则赔偿金额各人分摊;

  5、每月末由店长带领员工对店内所有物品进行实物盘点,参与盘点的员工须在盘点表上签名,并在次月1号前传真到公司跟单部(遇节假日顺延),列出盘盈盘亏明细表;

  6、 遵守公司和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由于工作疏忽或失职或违反纪律给公司和商场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 所有销售必须开具商场统一提供的销售定单,所有销售款(含床垫、饰品、贴膜等)包括定金和余款全部交商场统一收银,员工严禁代收代缴现金、代替客户刷卡支付;

  8、 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项,不得在公司提供的

  办公设备(如电话、传真机、电脑)上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私用公司电话、传真机、电脑,对于所产生的费用,公司按费用的双倍收取;

  9、员工在职期间不得任职或兼职其他任何个人或经济组织;

  10、员工在本专卖店内不得销售除公司指定床垫及贴膜品牌以外的任何非本公司提供的产品,如有违反,取消所有未发放的销售提成款,并罚款 1000 元/次;

  11、如遇顾客在本店内遗忘物品,导购人员一经发现立即电话通知楼面管理人员,并妥善为顾客保管好物品,如顾客返回店内要求领回遗忘的物品,导购必须通知商场楼面管理人员到场共同确认后退还给顾客。任何员工不可以私藏或留用他人物品,如有违反,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后果;

  12、严禁不按公司规定的零售折扣销售货品,或擅自赠送物品。

  六、乙方服从和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同意按管理制度执行。

  七、乙方违反工作合同中第三条中第五项和第五条中1、7、8、9、10、11、12项以及第六条的行为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者公司可以无条件即时予以解雇,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视情节的严重性给予RMB300~3000元的罚款处理,公司可以在乙方工资或提成中直接扣减;必要时公司可以起诉乙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劳动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甲方有权与乙方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甲方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4、乙方辞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应完成与甲方的工作交接,归还甲方的财务,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其他义务,否则,甲方可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5、乙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立即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出现法定不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7、试用期内如乙方提出辞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其使用的服装费用,服装归乙方所有;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向商场支付的其他所有费用,以上费用甲方可以在乙方提成中直接扣除;

  8、以下情形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项提出解除合同: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或赔偿尚未完毕的;

  (2)、乙方与甲方签有的培训、保密、住房、贷款担保等协议中约定了服务

  期,而服务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解除的情形。

  九、乙方的保证

  1、乙方保证与其原用人单位已经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2、乙方保证其将及时向甲方提供的本人所有信息,证明,资料等文件均属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违反上述保证,甲方可随时与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受聘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并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一切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自行或通过他人泄露。本合同所说的商业秘密是指与甲方及专卖店经营、管理、产品、文件、价格资料、售后服务等有关的一切信息。

  十、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乙双方已充分阅读和理解本工作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同意自觉遵守和执行.

  甲方: 深圳市美合源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专卖店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专卖店/展示厅施工项目(以下统称“本工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合同工期

  名称:

  地址:

  本工程的工期从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到20xx年月日。

二、本工程合同总造价、付款进度及方式

  2.1本工程合同预算总造价¥·00元为人民币··元整,在装修实施过程中,若有工程项目增减,则以实际发生金额最终结算。

  2.2本合同签订生效3日内,甲方须支付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40%即人民币¥·。00元整(即人民币:·元整)给乙方。

  2.3在乙方完成展具展台的制作到达施工地点,甲方验收后支付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00元整(即人民币··整)给乙方。

  2.4在甲方完成对本项目的工程验收后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00元整(即人民币·整)给乙方。

  2.5乙方前期按实际收款金额分期向甲方开具收据,待甲方将款项付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

  开户行:

  帐号:

  公司名称:

三、甲方责任

  3.1甲方提供企业形象手册,或企业宣传文字、图片等内容。为了方便制作,资料必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星期内提供,图文如有不明之处,甲方应及时安排相应人员给予乙方加以解答。

  3.2甲方审核乙方出具的设计施工图样(本合同附件2),并须签字认可,在设计施工图样确认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主材样品以备核查,同时凭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

  3.3甲方须安排专门代表负责本工程,参加碰头会,随时协调有关工作。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办理施工许可等有关事项。

  3.4甲方如临时要求变更原定设计方案、更改施工内容或增加项目时,须在工程施工前5日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其具体事务由双方协商解决,涉及的工程量的增减由双方书面商定,否则乙方在现场实施搭建过程时,将有权利对甲方的现场改动要求不予更改。

  3.5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如因工程款延期支付造成的后果,责任甲方自负。

  3.6甲方负责承担展厅现场工程水电管理费及进场施工手续。

四、乙方责任

  4.1乙方负责展示厅的设计和施工,按甲方确认的展位设计效果图,出具详细的设计施工图样(附件2)给甲方审验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2乙方须指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碰头会,随时协调有关工作。

  4.3在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现场所规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及所属行业规定的操作规范,特别需要保证安全作业。若因违规操作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乙方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4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内材料、设备的保管,做好现场防火、清洁工作,清理好施工现场。

  4.5本工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间乙方应负责维修。

  4.6乙方设计使用的全部材料符合国家相关环境标准和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材料。

五、制作方式

  5.1乙方负责将设计方案以专卖店组装方式在深圳工厂施工包装。

  5.2乙方负责将制作好的展具安全保质保量运抵指定地点。

  5.3乙方负责派专人现场安装验收完工。

六、验收

  6.1甲方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效果图要求,双方商定的各种材料等要求以及本工程报价单(详见附件1)和施工效果图(详见附件2)、设计变更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

  6.2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与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5工程全部施工完毕,乙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移交相关施工改造图纸。未经验收甲方若使用,视同验收合格。

七、违约责任:

  7.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施工,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7.2甲方不按合同2.2、2.3条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如甲方延期支付首期进度款达10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工程保修

  8.1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

  8.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8.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并自己安排施工的安装分项工程其质量保修归甲方负责。

九、其它事项

  9.1根据工程需要,双方可随时召开碰头会。

  9.2本工程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如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较大的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9.2.1经双方协商,由甲方书面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9.2.2待乙方提交变更的设计施工图纸后,甲方须签字、盖章认可。

  9.2.3增加或变更较大项目所产生的附加费用由双方商定,具体按补充协议执行。

  9.3本工程未经双方验收确认,而甲方擅自提前使用样品,由此发生的质量、数量及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

  9.4因本合同中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5作为本合同书的附属文件,即工程报价清单、设计施工图样和展厅设计效果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增加项目需另计费用。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签字日期:二O一x年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