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合同(2)

时间:2021-08-31

安全生产合同 篇3

  甲 方: 陕西隆昌建工公司省道307改建工程GLM—2项目部

  乙 方:

  为确保省道307箭杆岭至三要改建工程按时完工,保证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决定将安保以及小型构件预制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包工包料),具体协议如下:

一、工程工期:

  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0月 30日。

二、工程数量及单价:

  省道307箭杆岭至三要改建工程k0+000~K 17+172路段安保以及小型构件预制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安全设施C25钢筋砼护栏1150.0元/m3;百米桩20元/根,里程碑80元/块,示警桩预制70元/根,示警桩安装10元/根,粉刷示警桩6.0元/根,C25砼盖板预制及安装1150.0元/ m3;数量按甲方验收合格后实际方量计量。

三、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的进场情况和工程进度适当适时的给予乙方拨付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95%(扣除税金),剩余5%做为质量保证金,两年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扣除税金)。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砼及砂浆配合比,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2、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及安全实行全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

  3、甲方一次性将工程包工包料发包给乙方,乙方自采合格的原材料。甲方有权制止乙方不合格的原材料进场和不规范的施工方法。

  4、甲方只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引导行人、行车安全通过施工路段,施工现场还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标识,摆放在工作面前后各100米处。乙方必须加强自身的安全教育,操作机械人员必须有上岗证,杜绝无证上岗。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管理,接受上级机构及甲方的监督、检查,以确保排水沟、路沿石工程质量。

  6、乙方必须按甲方及规范要求做砼、砂浆试块。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期完工,乙方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承包总价的1.0%。乙方若不能按甲方安排的.形象进度施工,工程进度明显滞后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

  2、乙方若不能按照甲方质量要求施工,并不服从甲方与上级的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于500至20xx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凡乙方被处于清除出场处罚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忽视安全生产,违规操作的,有权对乙方处于500至20xx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

  4、乙方若不规范、文明施工,污染沥青路面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于200—500元/m2的罚款。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定,工程结束,两年质保期满合同终止。

  甲 方: 乙 方: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4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昆明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昆明市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一)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相关资料。

  (三)在建的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在编制或审核工程概预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六)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一)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二)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六)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七)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三、违约责任

  违反本安全生产合同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安全生产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20xx年 月日 日期:20xx年月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经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必须达到的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施工坍塌、无高处坠落、无滑坡、无火灾、无用电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即:

  1、因工死亡率为零。

  2、因工重伤率为零。

  3、因工轻伤事故率不高于15%。

  4、不发生损失额2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交通和火灾事故。

二、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乙方入驻施工场地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时止。

三、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权利

  1、监督检查乙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建筑工地现场实施日常检查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

  2、在实施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建设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直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且工期不予顺延。

  3、查阅与检查、巡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拍照、录音、摄像等。

  4、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约定或规定时,甲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四、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义务

  1、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2、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3、对乙方施工现场采取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根据乙方的请求,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下承揽工程。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工程施工,并对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因乙方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建立、健全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对基坑开挖、起重吊装、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的监控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严防高空坠落、施工坍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6、随时接受甲方实施的安全检查、巡查、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7、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8、乙方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气象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雨季等特殊气候气象情况下的施工安全。

  9、对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自检,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0、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1、制定实施工程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2、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规程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与义务。

六、现场停工整改约定

  1、甲方在乙方施工现场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认为必须暂停施工的,应以书面形式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乙方对甲方的停工整改通知应予以执行,并按照甲方要求停止施工进行整改,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2、乙方进行整改后,经甲方检查已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可以进行复工。

  3、若在一个月内由于乙方出现安全事故隐患,被甲方下达停工整改通知累计两次的,则乙方同意甲方暂不支付其当月的工程进度款,该月工程进度款延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

七、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缴纳与补缴约定

  1、本合同采用第 ① 种缴纳方式。

  ① 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专用账户,汇付安全生产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合同暂定总价的 1 %。

  ② 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承包工程费用的 / %,乙方同意,该款项在每月的工程验工计价中扣除,扣除的款项不计利息分 / 次扣完。

  2、甲方承诺,乙方汇付至甲方上述专用账户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专项存储,专款专用。

  3、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从乙方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违约金后,乙方应在甲方安全生产保证金补缴通知书要求期限内补足安全生产保证金。

  4、乙方如不按期限足额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或补缴安全生产保证金,甲方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缴,直接汇付至安全生产保证金专用账户。

八、安全生产奖励约定

  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安全生产期间,全面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并且未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被甲方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与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按以下方式给予乙方安全生产奖励。

  奖励标准为:xx 。奖励金额为:xxx 。

九、安全生产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实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乙方同意,甲方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违约金。具体扣除办法以下述约定为准。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2、甲方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巡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计算确定,但每次违约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乙方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总金额。

  ? 3、甲方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违约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其中: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违约金金额为按本合同约定的缴纳标准缴纳的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① 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② 发生人员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违约金金额为按本合同约定的缴纳标准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的15%。

  ① 发生人员轻伤的生产安全事故累计超过三次或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次;

  ② 发生2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交通和火灾生产安全事故。

  ③ 当非本单位人员负主要责任时。

  4、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有关国家机关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应负的其他法律责任。

十、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约定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甲方在结清奖励,扣除违约金金额后,若乙方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有剩余,则经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将剩余安全生产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所称安全生产保证金是指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本合同与各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与本合同冲突的,均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或盖章后即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