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具采购合同(2)

时间:2021-08-31

  第三条货物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并负责卸货、二次运输、安装、设备的调试,直至整体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2、运输方式: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确保货物按期送达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运到。

  3、交货地点:

  第四条货物的交货时间

  乙方须在甲方支付预付款后 日内将厨房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所列的全部设备运送至甲方工地现场。

  第五条验收方法

  1、乙方将设备送至交货地点后,甲方对实到设备的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验收,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安装人员进行安装。设备数量和外观质量的验收不免除乙方对设备整体质量保证的责任。

  2、甲方发现设备外观有质量问题(如设备缺陷、损伤损坏、锈蚀、受潮等现象),认为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在甲方拒绝接收后24小时内派人处理。

  3、双方在设备的调试及整体质量验收时,对质量有异议时,交由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资格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质量检验,以其检验报告为准,设备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设备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接到检验报告后24小时内派人处理,承担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验收时乙方须随设备提交的附件包括: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合格证书、保修书、安装说明书、设备使用手册、设备出厂测试报告、设备质量证明书等。否则,视为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5、甲方对货物的验收、认可,不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缺陷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合同价格

  1、设备的价格: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合同包干总金额为:125000元。

  2、包干总价包含设备出厂价、包装费、运输费、卸车费、场内二次运输、安装费、调试费、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设备使用培训费、各类风险、利润等其他一切相关的费用,该包干总价已经包含税金,本工程税金由乙方承担支付。

  第七条货物的付款方式及时间

  1、甲方在支付乙方每笔款项时,乙方需提前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应同等金额的合格发票给甲方。

  2、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全部设备在约定时间内到达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人民币: 元),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 支付合同总价的 %(人民币: 元)。

  3、余款人民币 元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乙方货物质量保证期为 二 年,均自设备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接收之日起计(质保期内维保内容及售后服务承诺详见附件)。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产品终身维修。

  2、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乙方设备质量缺陷的,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仍应及时负责修复或更换,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更换,否则视为授权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的,所发生费用及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前述情况下所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及费用以甲方与负责维修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及费用为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对延迟维修及质量缺陷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第九条禁止转让、分包、贴牌生产

  1、乙方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3、甲方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乙方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乙方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4、乙方不得有将设备委托第三人生产后贴用合同所指定品牌的行为。

  第十条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1、甲乙双方验收确认货物并交付由甲方接收时起,货物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2、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验收合格并接收货物前由乙方承担,接收货物后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无正当理由无权拒收设备及逾期付款,否则应承担相应后果。

  2、货物送达交货地后,甲方指定堆放、安装地点。

  3、将厨房水源、电源、气源连接到所需位臵。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供设备为符合本合同约定品牌、规格、产地等条件的全新产品,并保证所有设备来源合法,保证任何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2、在设备交货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负责设备的使用及维护现场培训,确保产品及时投入正常使用。

  3、乙方必须保证在合同约定的送货时间将全部货物送抵供货,并在货到工地后 天内安装完毕。乙方未在规定时间送货或安装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总货款1%的违约金。若乙方延误供货超过 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同时向甲方支付总货款30%的违约金。

  4、乙方负责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配合甲方进行管线施工安装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1、乙方的通讯地址为 ,联系电话 ,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