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运输合同(2)

时间:2021-08-31

土方运输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承包范围:

  3、工程地点

  4、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准。

  第二条:工程量

  暂定为万立方米,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第三条:单运距离及单价

  1、运输距离:倒泥口在7.5~8公里以内,单价为7.5元/m3(本单价全部为不含倒土费、税费以及挖土,装车和平整场地费)。如超出运输距离的甲方另外补偿,具体单价另行协商。

  2、土方方量计算以车上方计算。

  第四条:工程的具体验收方法

  1、采用签名收卡片记录作为工程量的结算依据,但验收卡片必须与记录相吻合,车载量不足以签名验收卡记录为依据。如果手工记录数不符时,无法查明原因的,以记录数少的为计算数。

  2、乙方所有进场车辆,车辆容积必须经甲方量方人员认可为依据,车辆丈量后到财务结算组申请记录卡,乙方持记录卡先在工地泥头处装泥,完成后由甲方土方管理人员核定车载量,在验收卡上签名,由甲方按指定地方卸泥,卸泥司机将验收卡交由甲方管理人员确认,所有运泥车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否则不予签名。没有上、下方管理人员签名记录卡的运泥车不予作为验收依据。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工程结算方式是三天一结,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按100%支付工程款。

  2、甲方提供乙方车队首次进场的油费,此款在第一次结算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好业主方的所有开工前手续,保证乙方能准时进场施工。

  (2)负责道路、城管、交警及因超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保证乙方能顺利运输。否则,造成的误工由甲方承担,按每日每台1000元计算补偿乙方。如是乙方车辆证照不齐全所产生的责任、费用与甲方无关。

  (3)负责乙方司机、管理人员的住房费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和停车场地(含停车费),协调好取土场和倒土场的各种关系和费用并保证取土场和倒土场供乙方使用,使乙方能顺利按时按量施工。

  (4)负责按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使乙方不停工、待工。

  (5)负责安排并处理好取土场地的装车机械和倒土场平整场地的机械,保证不因此影响乙方的运输。否则,按误工每天赔偿乙方每台车1000元人民币。

  (6)负责按每台车补偿入场费1000元人民币,在甲方第一次结账时扣除。(7)乙方车辆运转正常,但因甲方原因24小时内每辆车平均拉土车数不够12车的,每少拉一车甲方赔偿乙方损失100元,反之,乙方赔偿甲方100元.

  (8)在乙方不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至少使用乙方车辆一个月以上,否则按5000元每辆车赔偿乙方来回损失费,反之,乙方同样承担对等的赔偿责任.

  (9)在乙方车辆不违反本合同并能够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再安排其他车辆进场施工,否则甲方赔偿乙方损失30万元,反之,甲方可以安排其他车辆进场,乙方不得有异议.

  2、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甲方的工程要求组织好车辆进场,要求第一批车辆不少于20台(在七天内进场完毕。),每台车容积在25m3以上的前单后双车辆.。否则,甲方可以取消本合同,由乙方赔偿甲方误工损失30万元。

  (2)乙方组织的车辆必须是证照齐全,如因证照不齐全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罚款,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3)如乙方车队在道路行驶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车队进场后不到一周无故退场的,甲方不予结算前三天运费。

  (5)在工程未结束时或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乙方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出工地,如乙方单方把车辆调出工地的,按每台每天1000元人民币补偿甲方损失。

  (6)负责配备好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必须确保每天24小时施工,不能无故停工。如有发现按每台每天1000元人民币补偿甲方损失。

  (7)负责车辆及人员的安全,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队不能正常施工、停工、待工连续达三天或者月累计达5天以上,从超出之日起甲方应赔偿乙方误工费,每台每天1000元,人员每人每天50元生活费,直至工程正常为止(除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2、乙方不按时上车,导致甲方工程不能按时完成或乙方无故停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赔偿甲方损失,超期按每天每台1000元赔偿给甲方,并视其情节有权清退乙方出场。

  3、甲、乙双方未经另一方认可不能将本合同取消,如有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其它:

  (1)双方要互相配合,做好解决协调工作,双方要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2)双方要严格遵守执行本合同各条款,各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负责赔偿遵守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违约金50万元。

  (3)施工期间,如双方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提起诉讼,其费用由违约方负责。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完善,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6)本合同工程完工价款结清,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方运输合同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开封大庆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开封宏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开封浙商城市广场

  工程地点:开封新区五大街、六大街之间

  经乙方要求,甲方同意把浙商城市广场的基坑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结合本工程实际现状,特订立本合同。

  1 1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1 1.1 承包范围

  浙商城市广场基础开挖及回填,具体尺寸及标高控制详见施工图

  1.2 1.2 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基坑土石方的开挖、外运、回填、开挖期间表面的基坑排水。乙方还必须负责办理环卫、城管、交管、渣土等政府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 2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及结算原则

  2.1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综合单价包干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价格波动、城管、环卫、交管收费、管理费、弃土场地费、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燃油涨价、场地内外关系协调(保证不参与施工单位材料购销等事宜,确保场外人员不来工地吵闹、拦路等现象发生)。

  2.2 本工程开挖及外运综合单价为18元/立方米,回填土方综合单价为25元/立方米。(其中包括渣土费用(政府收取每立方5元)、税金等承包范围内所列的各项费用)

  2.3 在合同范围外发生的临时性用工及机械台班现场确认按实签证。价格:铲车50型260元/小时,220挖机280元/小时,30小挖机180元/小时

  3 计价方式及结算原则

  乙方已综合考虑本工程特点,现场条件、情况、雨季影响、承包范围及方式、合同条款,以确保施工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为前提,由双方根据图纸并经现场核实原始标高及平面尺寸,进行工程量计算,再按合同进行最终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价格调整。 4 付款方式

  乙方在完成基础挖土后十天内付工程款50%,在回填土方完工后十五天付30%,余款在年底前一次结清。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以及与本合同相对应的银行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 工期、质量要求

  工期:甲方根据具体施工时间,以施工任务单形式向乙方发出施工指令,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天500元的工期违约金,工期提前,甲方不承诺给乙方任何形式奖励。质量要求:在验收时必须达到场地干净、平整、实际测量标高及平整度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回填土必须分层压实。工程质量未达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

  6 安全文明施工

  6.1 乙方应配备具有上岗资质安全员,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更换。

  6.2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受到媒体或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使甲方名誉受损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开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