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2)

时间:2021-08-31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货物,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及到达地:

  1.1、货物及起运地点:高粱从盆尧、欧营、东张营、高楼、李楼营及孟寨。

  1.2、到达地点:甲方所在周营乡基地内。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2.2、负责制定运输流程及计划。

  2.3、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相关人员或车辆承运,因此而产生的误时误工,乙方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

  (1) 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2) 所有车辆必须有保险部门核发的有效保险单据,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3.2、乙方接到甲方运输指令后,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及确保车辆在指定的时间到达甲方指定起运地点。严格按甲方的要求计划当天运输完成。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及甲方客户给予甲方的任何处罚结果。

  3.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运输风险金人民币五仟元整(5000元),甲方可以从乙方运费中扣除,乙方必须设立车辆调度机构,安排专职调度人员进行调度,协助甲方进行货物的运输工作。

  3.4、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含保险、税费、装卸车费,如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其中未付的运输费用可用于抵扣赔偿金。

  3.5乙方确保组织运输车辆在20辆以上。

  第四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4.1、经甲乙双方商议确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的货物所发生的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统一按双方协议的价格结算。运输价格为:按照货物起运地点中盆尧区域按30元/吨标准执行;其它区域按25元/吨标准执行。

  4.2、乙方必须凭“甲方指定收货人”已签收的回单同甲方结算。

  4.3、甲方在确认相应期间内委托给乙方的全部运输任务均已完成后,根据运费结算标准,按照四十五天结算给乙方或以汇款方式将运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文本及时效

  5.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变更与终止

  6.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第七条:纠纷及其仲裁

  7.1、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运输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托运人(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承运人(乙方):

  单位全称: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依照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 (具体货物名称)(下称标的物)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名称、数量

  1、标的物名称:

  2、标的物数量:

  第二条 标的物起运及到达地点

  1、标的物起运地:

  地址:

  2、标的物到达地点:

  收货人:

  第三条:标的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期限

  1、标的物承运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或具体约定日期)

  2、标的物到达期限:

  3、允许的合理运输损耗:%

  第四条 运输费用

  1、运输费用:(下两项1.1、1.2为参考,请按实际洽谈为准)。

  1.1计算方式:按照结算期实际运输吨位*运输里程(公理)总和结算

  1.2以上运费是含税价,此价格包含但不限于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装车费及管理费等所有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2、结算方式:乙方应当于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 (如有:填写具体指定收货人信息) 验货并合格后日内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监制的货物运输发票及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的签收单据,甲方在收到前述单证后 日内向乙方付款。

  付款路径:运输费用在买方营业地以 方式支付至卖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账 号: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安全要求

  1、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到标的物起运地与甲方办理标的物装运及承运等相关手续,并安排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够保证甲方交运标的物安全的运输汽车运输(或其他约定运输方式,视情况填写划线处) 。甲方有权装货前检查及装加上铅封。到达卸货地点,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在检查铅封完整,并化验无误,抽取样品后方可卸货。在此之前乙方应保证标的物的安全。

  2、运输安全要求:

  2.1在承运标的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2.2乙方承运车辆及人员到达甲方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付运输费用;如造成标的物灭失,短少,变质、毁损等无法使用,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3在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使用该运输车辆搭载其他任何货物。

  2.4乙方承诺具有运输标的物的资质,如因乙方资质问题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交货不能,引起甲方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1、交货:

  1.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标的物运到指定的地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在24小时内以 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如将标的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

  1.2起运前运输路线因天气或政府行为等非乙方原因发生变化,乙方应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最后认可的路线运输。乙方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赔偿。

  1.3若因乙方擅自改变运输路线、怠于运输或运输工具不符合运输条件等原因未能按期运达标的物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甲方因此构成未能对第三方交货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1.4乙方的车辆到达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安排人员进行验收及卸货。

  1.5在乙方将标的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标的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乙方应遵照甲方要求执行,因此增加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承担标的物货值 %的违约金。

  2、验收: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在货到后 日内就标的物品质、数量等组织验货。如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在验货时发现标的物变质或数量短少超过合同数

  量的 %的,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赔偿等法律责任。若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先予收货,并在收货后日内提出异议,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险及风险转移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标的物,由乙方负责购买标的物的运输保险。

  2、乙方承担标的物从承运地到安全送达目的地之间的全部风险责任。若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损失是由任何第三方引起,则乙方在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后,自行与责任第三方交涉责任及赔偿事宜。

  3、如乙方在运输的过程中遇事故,乙方有义务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自行承担因其违反国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规及运输车辆管理法规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

  2、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运输过程中标的物灭失、短少、变质等,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不限于购买标的物价款、仓储保管费、运杂费及因实现此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4、如果因标的物品质、数量等原因发生甲方指定收货人拒绝收货,造成甲方面临任何违约赔偿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发生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及第八条约定情形,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运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货物总价款%的违约金。乙方不得因此对甲方交运的标的物为任何事实及法律行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水灾、战争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合同的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另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件发生地主管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及其影响的证明书,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据此可以依法免除对方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如发生变更或补充,双方须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变更或补充的内容,并经双方盖章后方可生效。如因交易习惯或交易需要,本合同以传真或电子文件方式签署或修改,则一方依照另一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传真号或E-mail地址发出的经过签章的传真件或电子文件即视为经该方盖章的原件,另一方对该传真件或电子文件签章,即视为本合同(包括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已签署完毕,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如双方此后补签纸件文本,则须同传真件或电子文件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双方修改了已签署的合同内容。

  2、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下无正文)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单位全称(章): 单位全称(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