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2)

时间:2021-08-31

用工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1、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工作任务: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2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劳动报酬:

  按计件生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无固定工资;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劳动纪律:

  5.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1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6.2 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6.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4.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 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 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 30天通知对方。

  7、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如不能解决,可以由三都县中和镇法院进行仲裁。

  9、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用工合同 篇3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从20xx年X月X日生效,20xx年X月X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如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毛病,应向甲方报告,并及时脱离工作岗位。

  第三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配足配齐工作用具,按时发放工资。

  第六条 乙方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妥善保管好办公物品,若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物品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在工作期间,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机关管理规定,并做好自我保护。

  第八条 乙方要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职责内工作任务。

  三、劳动纪律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

  第十一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规章制度有权对乙方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劳动用工合同。

  四、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采用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助的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月基本工资 元,月绩效工资元,月补助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将按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乙方在工作时间发生的工伤事故,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有偷拿财物、、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第十六条 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不符合国家和本县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