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合同(4)

时间:2021-08-31

入股合同 篇8

  入股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青岛后埠乐强果蔬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向乙方入股,从事 蔬菜,果树,瓜果种植,销售;保鲜。化肥地膜种子,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成员所需的技术交流,咨询服务。

  入股土地: 亩(详见附件)。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出资额为 元。

  二、入股期限为 年,即自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

  三、 乙方以货币、实物形式支付红利。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上述股权红利后,不再继续分红,甲方的继承人也不得继续主张股权红利。

  四、上述股权红利分次支付。

  五、甲方应于20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恶意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七、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元。

  八、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甲方: 乙方:青岛后埠乐强果蔬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签约日期: 20 年 月 日

  附:土地四至位置及面积

入股合同 篇9

  甲方(股东): 身份证号:

  乙方(股东):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XXXXX业务咨询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公司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身份证号:地址:

  股东:身份证号:地址: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以人民币为单位出资。

  第七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出资:元(即占投资总额的50%);实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资,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

  股东:出资:元(即占投资总额的50%);实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资,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获取分配公司利润;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公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的权利。

  第九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公司成立后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

  (五)各股东均不得私自转让或处分公司的财产;

  (六)股东有义务向其他股东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七)其它相关的义务;

  第七章公司事务执行

  股东应当按照有益于公司的角度执行日常事务,但下列事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才有效;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其它相关的事项。

  第八章公司股份转让

  (一)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股份;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股东,不通知而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转让方承担。

  (三)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四)其它情况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章法律责任事项项

  (一)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成立初,公司未进入正常运营期以公司名义产生的生活费用均由当事人独自承担。

  (二)股东执行公司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所产生的费用、亏损或民事责任,由有限公司承担。

  (三)股东在执行事务时如因故意、重大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共同投资人可以对双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五)股东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违法活动,造成经济损失,行为方应向其他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所产生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第十章违约责任

  为保证协议的实际履行,双方自愿提供所有向其他投资人提供担保。双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章其他事宜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本着公司利益,平等、合理、友好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协议。

  (二)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约地点:

  乙方证人(签字): 甲方证人(签字):

  乙方证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证人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