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3)

时间:2021-08-31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1、甲方备料委托乙方加工零件一批_______件,为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2、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其中费用组成和零件的名称、图号、数量、价格(指含税率为__________的发票价格),见(零件委托加工合同清单)。运输费用由乙负担,并在甲方指定地点(新都镇山王村)下货。

  3、加工方式:甲方提供设计图纸_________份及相应加工材料,并向乙方进行详细技术交底,乙方按图纸和相应国标加工,均为成品交货。 交货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货完结。

  4、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和相应国家标准加工,加工完毕自检后交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已收零件在资本和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属乙方责任的,乙方须在一日内前往处理,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5、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则每延期1天,罚金为合同金额的1%。

  6、付款:甲方复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税率票后,甲方向乙方付款。本合同无预付款。

  7、乙方确保不得将甲方的图纸挪作它用或提供、出售给任何第三方。

  8、甲方提供的图纸,乙方在产品交货完毕(含技术资料和甲供图纸)、结清费用后失效。

  10、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本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陕西盛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将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经自愿协商,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内容、范围:详见下表

  合同总价:(大写) 第二条 施工场地的提供 无。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本工程合同价款总额:(大写) 3.2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制作、安装施工完毕后两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款元给乙方,预留元质保壹年后付清。

  第四条 制作安装施工期限

  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五日内进场,7日内施工完毕。

  第五条 工程验收

  5.1凭甲方认可的施工图及报价单作为验收依据。

  5.2乙方制作,安装施工完毕后,由双方组织人员共同验收。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设计方案的规格、数量完成工作,否则应承担返工责任。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7.1中途变更设计方案、规格、质量、数量等,因此而造成的工程量按实计算,工期经甲方批准后顺延;

  7.2中途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按乙方损失的全额赔偿;

  7.3逾期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5%偿付乙方违约金;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5%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乙方制作、安装、施工的工作成果质量保证期为壹年,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非人为原因损坏)由乙方进行免费维修,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补充条款 无。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陕西盛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日

加工合同 篇6

  委 托 方:厦门三力兴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施工需要,经甲方洞渣委托乙方进行碎石加工。乙方愿意按甲方要求组织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南平联络线高速公路A2合同段碎石加工地 点: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禾村

  二、甲方履行职责:

  1、负责提供碎石成品存储场,负责提供生产设备安装场地及住宿场所,负责安装1台500千VA变压器。

  2、安装视频监控,对碎石加工和堆料进行监督。

  三、乙方履行职责

  1、乙方自行建设及安装碎石加工设备,并承担一切费用。

  2、负责加工设备的租赁、运输、安装、调试等一切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乙方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格(含机制砂)应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须保证生产能力不小于800m/天,每月生产量不少于1600m。需保证洞渣堆积场所的洞渣存储量不大于20xxm。

  4、负责成品碎石按甲方要求合理有序堆放及成品碎石料出333

  场装车工作。负责做好防洪、防资措施。

  5、配合甲方做好碎石结算工作。

  6、负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不产生污水、粉尘等污染。

  7、负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地方协调工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的生产能力如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因乙方管理不善给予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加工或无故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所有加工设备以补偿甲方损失,乙方无条件退场。

  4、如发现外卖甲方有权按每立方罚款1000元处罚,罚款从承包人加工费中扣除。

  5、甲方隧道洞渣都要给乙方加工碎石,加工数量大约28万m左右。

  6、生产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乙方出现上述条款一项违约,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五、计量、计价与支付:

  1、碎石成品按每立方米1.48吨计量。

  2、碎石及成品价格按28元/m,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管理费,不负责加工税收等一切其它费用。机制沙成品价格按元/m,石粉成品价格按 8元/m。本单价采用综合单价(单价包含碎石加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所有加工的碎石和石粉及其他附属产品所有权归甲方。

  4、计价与支付按每月实际生产量的90%给予支付,其余10%等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无息一次性结算。

  六、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或和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终止: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加工款项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壹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