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同(2)

时间:2021-08-31

个人合同 篇2

  甲方名称:

  法 定 代 表 人:

  职 务:

  乙方(劳务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 工 作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第二条 劳动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 岗位工作,乙方应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

  2、甲方有权在本企业总公司或分公司之间调动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

  3、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4、乙方的工作职责是:

  1 )

  2 )

  3 )

  第三条 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和乙方的工作岗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天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支付办法和标准如下:

  每月15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甲方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但不得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并支付加班费。

  (二)甲方保证乙方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具体约定:每周休息一天,具体休息日期根据甲方生产需要由甲方安排。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和乙方对缴纳社会保险的方式约定如下:

  甲方不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

  2、其它福利待遇约定如下:

  与其他员工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

  3、医疗期约定如下:

  乙方如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甲方给予乙方一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间照发基本工资,医疗期满乙方不能回本岗位继续工作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甲方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三)乙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甲方按规定定期免费为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守则》、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在合同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甲方有权按上述《员工守则》、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对乙方进行管理。

  (三)保密条款:乙方对从事的该项目 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要求乙方赔偿。

  保密范围:见《员工守则》的保密范围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甲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职位。

  (二)本合同到期,自行终止。如续签,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三)双方就本合同解除条件的约定:

  1、乙方如在合同到期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 天通知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如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有权在乙方工作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再支付乙方当月工资。

  2、甲方有权按《员工守则》解除合同的条款同乙方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适用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4、甲方禁止乙方在其他单位兼职,如乙方兼职被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同乙方解除合同。

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