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合同(2)

时间:2021-08-31

订购合同 篇3

  一、 车型名称和数量等:

  车型: ; 数量: 台; 颜色: 。

  生产商:xx有限公司。

二、 交车与验收:

  1、 交车地点: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 交车方式:乙方自提自运;

  3、 交车时间:

  4、 车辆验收必须于交车当日在交车地点进行。如乙方对所购车辆的数量、外观、颜色和规格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当时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所交付车辆符合合同要求。验收完毕后,甲方将车辆及随车工具(或附件)、随车文件交由乙方。甲乙双方共同签署车辆交车确认单。至此,车辆的所有权以及保管、使用、风险等责任转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三、 车辆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在落实能供货后收取乙方订金(大写):

  合同单价(大写): 元/台,合同总价。

  乙方在甲方所在地验车合格后,向甲方支付全部款,到帐后提车。

四、 商品质量和服务

  1、 甲方保证商品出厂时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并符合生产厂家标准和国家标准。

  2、 甲方对乙方所购的别克品牌轿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别克售后服务保证规定》进行售后服务。

  3、 乙方保证在购车前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并符合相关法规所要求的资格。乙方必须在购车后的规定时间内到武汉市内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全部上牌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生产厂家无此款车型的生产计划而影响了交货时间或无法交货,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免除违约责任。

  5、 乙方购买车辆若享受厂家金融政策,则起止时间以厂家起止时间为准。

五、 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仲裁。

六、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或按《合同法》执行,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

九、 附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订购合同 篇4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甲方 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采购钢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总需求量为 吨(具体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其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1、线材:GB/1499.1-20xx;2、螺纹钢:HRB335或 HRB400 GB/1499.2-20xx;3、圆钢:GB/1499.1-20xx;4、型材:具体品牌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二、包装标准

  以钢厂的原厂包装为标准。

  三、钢材采购计划、交货地点

  钢材采购数量和品规以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为准。甲方每月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盖有甲方公章的下月度需求计划,具体分批次需求计划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报至乙方,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将钢材送至项目所在地工地。乙方货到工地后甲方应随时派人验收(当天应完成验收)

  四、运输、装卸及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项目工地,所送钢材的出库吊装费、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加入货物单价一并结算。货到工地卸车及其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货到工地后的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钢材的验收标准与计量方式

  线材、螺纹钢、圆钢采用 磅计 验收,按过磅计量交货,甲方可复磅,磅差在正负0.3%以内(含0.3%),以乙方仓库出库计量为准。超出0.3%,按甲方的磅重为准。

  六、钢材配送、验收、签收

  乙方指定 负责钢材配送服务,(身份证号码: )

  手机: ;甲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 (身份证号 码: )手机: ,负责钢材收货、验收、签收、价格确认,签收时该工作人员应出示身份证件。甲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货时,应向乙方提交甲方出具的加盖其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甲方直接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凡是签收员签字认可的送货单,均视为甲方认可的有效结算凭据,乙方以此送货单与甲方结算钢材款。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及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由甲方负责。

  七、价格、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付款方式

  1、价格:螺纹钢、盘螺、线材以供货当天“我的钢铁网”当日 市场螺纹钢、盘螺、高线价格行情列表中对应钢厂及品规单价作为价格;每逢星期六按前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星期日按后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遇单品规缺货或少货,按备注栏中加价执行;遇涨随涨,遇跌随跌;垫资利息从到货当日开始,按月息 计算。

  2、货款的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价格格、逾期加价款;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A:现款部分乙方货到甲方工地验收合格后,按第七条第1款价格格在1日内支付乙方货款。

  B:垫资部分甲方须在 年 月 日办理付款手续,在 天内支付乙方全部货款及垫资利息。

  C:逾期加价款:逾期未能付清,除收取正常垫资利息外,按每天每吨5元加收,直至付清全部货款为止。

  D.因乙方报给甲方的钢材价格及交易价格未包含税金,其税金按甲、乙双方

  交易额的17%由甲方承担,在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并支付全部税金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发票。

  3、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转账方式付款。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为本项目钢材的唯一供货商,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从其它渠道进货,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其它约定

  1、如甲方工地停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最后一次送钢材之日起 天内付清所有钢材款(含垫资利息加价款)

  2、甲方计划、签收、对账等,加盖甲方印章或者该项目负责人 签字认可均有效。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均可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本项目主体完工且所有款项付清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合同签章页,无正文!)

  甲 方(签章) 乙 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