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合同(2)

时间:2021-08-31

钢材合同 篇2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_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 日内将该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

  4.钢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_ 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 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_ 日内换送合格钢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钢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钢材总价款的_ % 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钢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钢材合同 篇3

  甲方:宿迁三顺轻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 、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 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钢板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四、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现款提货方式,甲方支付相应货款后,乙方交付相应货物。

  五、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 本合同如有歧义,解释权在乙方。

  2.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 年 月 日

钢材合同 篇4

  甲方: (需方)

  乙方:广州市黄埔区三湘建材经营部 (代购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的 建设工程的钢材采购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 因甲方开发的 工程建设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定购该工程所需的各种型号、规格的钢材共计 吨。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现行国家标准执行。产品厂家:韶钢、裕丰钢、广钢、涟钢、冷钢、湘钢、萍钢等国标钢材。

  第三条 交货地点、方式及期限:⑴乙方送货到甲方 项目施工场地。⑵甲方指定,联系电话: ______为收货经手人,乙方指定:______为供货经手人,联系电话:_____如因客观原因,收货经手人不能到场收钢材的,甲方得另行指定收货经手人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对另行指定的收货经手人的行为承认其法律效力。⑶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向乙方报送的钢材计划分期分批按时供货,装卸、运输、过磅费用每吨 元由乙方承担,货到付清。⑷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报送用材计划,并经乙方送货经手人签字认可,如未经乙方送货经手人签字认可,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到货,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⑸乙方将钢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的收货经手人应及时对乙方所送钢材的数量进行核对,同时依据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对当次验收的钢材价格进行确认并在送货单上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非因乙方代购钢材有较大质量问题或所送钢材规格与甲方报送的用材计划不符合外,甲方不得拒绝收受货物,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装卸费用;⑹盘圆按电子衡称过磅重量计算,螺纹钢和圆钢按理论点条计算。每次乙方代购总量与甲方报送的计划供货总量允许误差在±10%的范围内,在此范围内,视为乙方代购数量符合甲方报送的计划供货量。

  第四条 货物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钢材的次日起2天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将乙方所送钢材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甲方通过检验发现乙方所代购钢材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在检验结果出来的当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由乙方签字予以确认。甲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乙方代购钢材的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如乙方代购的钢材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在甲方履行通知义务后,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天内调换货物,并由乙方承担装卸、运输费用。

  第五条 钢材价款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⑴甲方向乙方订购的各种型号、规格的钢材价格按供货当日 ,甲、乙双方的收、供货代表在供货单上签字注明的价格视为甲、乙双方确认的执行价格,该价格为不含税的钢材代购结算价格,甲方最终以此价格结算给乙方代收代付,由甲方尽纳税义务。

  ⑵甲方承诺委托乙方代为与第三方进行各种型号钢材选购洽谈,乙方可以不披露该第三方的信息。

  ⑶本合同采取乙方向甲方按量结算货款的形式,每月的20号结算并支付所有代购的钢材款项。

  如甲方以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时,应按照中华人民银行规定的该期内最高贴现利率承担相应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