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合同(2)

时间:2021-08-31

订购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收购海参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海参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乙方全年向甲方交付鲜海参 40000.00公斤,其中:

  分月分旬交售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海参收购价格:甲方以不低于保护价的价格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海参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 质量要求

  1.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2.

  三、收购时间、地点与方式

  海参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甲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交售量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5%。

  收购地点:公司院内 。 运输方式与费用分担: 甲方自负。

  四、结算方式和期限

  海参交售当天即按验收凭单支付价款,最迟不超过 10 天。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于收购当天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海参质量进行检测;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海参款。

  3.确定海参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

  按双方约定的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4.有权拒收乙方交售的不合格海参,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海参用药规定施用药物,严禁对海参使用高残留、超

  标药物和催生剂。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养殖海参。

  3、海参生产如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的幅度内不以

  违约论。

  七、甲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时按量收购,造成海参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

  除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批海参总价值12 %。

  的违约金。

  2.逾期支付海参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八、乙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季/月合同总数量的%,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海参总价值5%的违约金。

  2.交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海参,应按每百斤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售海参,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甲方所承担的交售数量。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2种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一 年,自 20xx 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 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订购合同。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时间:

  法定代表人:时间:

订购合同 篇5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质量、经济责任,确保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商议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使用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二、 交货地点和方式:

  1、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及施工的便利,乙方将产品送至恒大顺发加工

  房,所有货物在加工房交接,卸车装车由甲方承担。 2、 数量和质量验收:甲方授权为甲方的收货

  代表,代表人的行为视为甲方公司行为,经甲方授权的收货人在送货单上签字,乙方以甲方收货人员签字的送货单为结算依据。

三、 交货时间:甲方支付定金后15天内开始供货,其余货物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计划提供。

四、 产品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标准,陶瓷产品因高温烧制,如稍微有差异以实际到货为准,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

五、 付款方式: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先支付总价的30%(壹拾万元整),

  货物发至加工房后,提货时再支付70%,货款发票由广东新一派公司提供。

六、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仲裁或诉讼。

  本合同自收到定金之日至工程结束止,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订购合同 篇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协商,就酒坛销售事宜,确认以下内容,达成以下条款,特签订购合同:

  合计总金额人民币25000元(贰万伍仟元整)付定金10000元整;余款15000元在乙方到物流公司发货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认定所选商品给乙方确认,乙方按甲方所需要求生产并保证质量。

  三.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物流发货,运费由甲方付。

  2.发货地点:_景德镇 收货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砖公路1110号

  3.交货时间:收到定金后25天内发货

  4.联系人- 联系方式-

  5.如在运输中造成瓶子破损,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必须保证质量。

  五.付款时间:按合同书面协议照办。

  六.付款方式:现金或转帐支付。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按本合同内容执行,乙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1--%向甲方给予赔偿。

  2.甲方如未能按本合同内容执行,甲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1--%向已方给予赔偿。

  3.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违约,有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依有关法规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