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合同(2)

时间:2021-08-31

订购合同 篇4

  1、产品交付使用一月内,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因产品面料、色泽、尺寸等原因影响甲方使用的,乙方负责调换、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2、以上工服中包括3套特体工服,交货时间不受以上约定,不再另外收取制版费。

  3、所售工服乙方提供终身免费维修,但修改内容不包括改形或添加物品。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擅自改变合同约定内容的或者乙方布料及款式、色彩等不符合约定或乙方不履行服务承诺的,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交付迟延的,每迟延一日甲方减付合同总价款10%。

  九、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交易完毕(含付清货款)本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订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收购海参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海参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乙方全年向甲方交付鲜海参 40000.00公斤,其中:

  分月分旬交售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海参收购价格:甲方以不低于保护价的价格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海参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 质量要求

  1.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2.

  三、收购时间、地点与方式

  海参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甲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交售量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5%。

  收购地点:公司院内 。 运输方式与费用分担: 甲方自负。

  四、结算方式和期限

  海参交售当天即按验收凭单支付价款,最迟不超过 10 天。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于收购当天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海参质量进行检测;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海参款。

  3.确定海参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

  按双方约定的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4.有权拒收乙方交售的不合格海参,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海参用药规定施用药物,严禁对海参使用高残留、超

  标药物和催生剂。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养殖海参。

  3、海参生产如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的幅度内不以

  违约论。

  七、甲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时按量收购,造成海参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

  除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批海参总价值12 %。

  的违约金。

  2.逾期支付海参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八、乙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季/月合同总数量的%,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海参总价值5%的违约金。

  2.交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海参,应按每百斤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售海参,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甲方所承担的交售数量。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2种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一 年,自 20xx 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 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订购合同。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时间:

  法定代表人:时间:

订购合同 篇6

  订票单位(甲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单位(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方便旅客购买航空运输客票,提高工作效率,简化购票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订购机票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民航的各项运输规章及本合同书的各项条款,为保证旅客和飞行安全,维护航空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提高经济效益,改善运输服务质量,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地为旅客服务而共同努力。

  2.为保证运输安全、有利于甲、乙双方的合作,甲方应指定1至3名政治思想好、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工作人员担任取票人办理取票证。取票证应妥善保管,遗失不补。甲方取票人一经确定,一年内不得变更。特殊情况例外。

  3.订票规定:为保证运输安全,甲方应对乘机人在政治上承担法律责任。对乘机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不符合民航乘机规定者,应拒绝为之订票。严禁为本单位、本系统以外的无关人员代订机票。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

  4.订票时限:甲方取票人可用电话向乙方预订班机起飞前四天以后(不包括订票当天),三十天以内由北京始发的国际航班客票。

  5.订票程序:甲方取票人应通过电话向乙方预订座位,订票时应按下列顺序说明自己的合同号、姓名,乘机人姓名和国籍,乘机日期、地点、航班,乙方订妥座位后,将所订机票日期、地点、航班号、记录编号及订票数量告甲方取票人,甲方取票人应将上述内容复述一遍,以免误听。

  6.取票:甲方取票应由取票人办理。取票须持有本人取票证和身份证及已填好并盖有公章的旅客登记单,旅客登记单内容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书写要工整,记录编号要准确。取票后甲方要提醒乘机人持本人身份证于班机起飞前90分钟到达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对需乘坐旅客班车的旅客,提醒他们在乘机前______天到首汽班车售票处购买班车票。

  7.取票时限:合同订票最迟应在飞机离港时间(关机门时间)前两天十二点前将票取走。(团体取票时限例外)过期不取,座位自动取消,按退票处理。

  8.座位的取消及变更:座位订妥后,(团体座位例外)在班机离港前七天至班机离港前四天十二点前(不包括起飞当天)取消或变更所订座位的日期、航程、航班、旅客姓名,均按退票处理,并按民航局有关规定收取手续费。

  9.退票:取票人退票凭取票证。乘机人退票凭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根据民航局(85)第508号文件规定,退票手续费为:在飞机离港时间24小时前申请退票,收取票价10%的手续费;在飞机离港时间24小时以内2小时以前申请退票,收取票价20%的手续费;在飞机离港前2小时内申请退票,收取票价50%的手续费,团体退座、变更、退票按团体票的有关规定(见附件)执行。

  10.团体票范围/按民航局1988年12月22日电报规定,10人以上(含10人)为团体。团体必须在团体窗口订座。

  11.团体取票时限:团体票订妥后,必须在航班起飞前六天的(不包括起飞当天)十二点以前取票,否则,座位取消。

  12.团体订座押金:凡订团体座位,须预先支付押金。每个座位按航程适用票价的10%收取团体订座押金。订座押金费在购票后立即返还。如取消座位,不退订座押金。

  13.付款方式团体一律使用支票付款,只限合同单位的'支票。合同单位以支票支付(外宾除外),支票背面应注明单位电话号码、单位财务负责人姓名,退票亦以支票支付。

  14.取消合同:违犯下列条款之一者,取消订票合同。

  (1)违犯本合同有关条款者;

  (2)转让取票证,造成非合同人取票者;

  (3)逾期不取票、无故不交手续费者;

  (4)因甲方对合同票的退票、改期、换人等规定宣传不够,造成乘机人在民航售票处无理取闹者;

  (5)因甲方对代购机票手续费收费不合理,旅客投诉者;

  (6)甲方盲目订票,或将所订座位转让他人、乱拉关系、倒卖机票从中渔利者;

  (7)为外宾、华侨、港澳同胞订票按国内旅客取票,不交外汇券者客票作废、票款不退,除取消合同外报有关部门处理;

  (8)经有关部门检查,未验证把关者;

  (9)发生其他有损于国家或民航声誉之事者。

  15.工作时间,上午09:00—17:00。节假日休息,不订票、不售票。节假日前请将节假日后两天之内的票取走。

  16.订座电话________________。

  17.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供班机时刻表、运价表等资料。

  18.出票人、订票人、取票人在担任订票、取票任务前,必须熟知本合同内的每一条款。

  19.合同一方如不履行合同,可终止执行合同。

  2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期限一年。

  甲方:(盖章)_______

  _______ 乙方:民航售票处(盖章) ______

  主管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 主任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