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合同(3)

时间:2021-08-31

出租合同 篇5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区、县)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出租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南宁中鹿公司出租车分公司承包给甲方一辆上海大众出租车,车号为:桂ATL297承租给乙方晚上营运,承租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日营运时间为当日19:00点至次日7:30点。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l、乙方交付甲方汽车承租押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待合同终止时,由甲方立即如数一次性退回给乙方,但乙方应留余壹仟元给甲方作为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无违章违法记录的押金。在一个月后乙方无违章违法记录,甲方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2、乙方承租金额为每晚人民币玖拾元整(¥90.00元),每天结算一次。

  3、双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双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告诉对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整(¥1000.00元)作补偿。届时在终止合同(包括半期合同)后,乙方如无违法违章记录,甲方必须立即如数一次性退回承包押金给乙方,(但违法违章押金除外),在合同终止后,如乙方愿继续合作,则重新签订合同。

  4、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人为原因致车辆损坏时,应报有关部门处理和通知甲方,所有损失赞用除保险公司理赔外,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5、因乙方原因维修汽车期间所造成误工,乙方应为甲方承担每日人民币250.00元的误工费。

  6、车辆的所有灯光(灯泡)的自然损坏由乙方负全责更换。

  7、乙方要每晚的营运公司数应在250金里以内,如超过250公里,乙方应加10元的车辆磨损费给甲方。以下每超30公里加10元,以此推类。

  8、乙方在征用甲方车子时,如是说交通部门行政处罚的款项,应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9、在经营期间,车辆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来选定修理厂进行维修。

  10、乙方在经营期间不能擅自给他人驾驶该车辆,如有发现每次扣款人民币1000.00元(特殊情况除外)。

  11、乙方租用车辆期间若遭到打劫或被盗等,经公安部门处理后,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车辆损坏、随车工具、备用轮胎、灭火器)。

  12、乙方在违反或不遵守合同条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不按合同条例承担时,甲方可以扣除双方的全部押金,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13、在开车合作过程中,双方必须守协议内容,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双方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法律法规,一方违约按公司规定处罚。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本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燃油补助三七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