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2)

时间:2021-08-31

公司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上海xx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以下第种方案承担室内设计: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住宅室内设计,地址,房型,用途,使用面积平方米。设计收费按使用面积计算。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共空间室内设计,地址,房型,用途,使用面积平方米。设计收费按建筑面积计算。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设计,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元,效果图每张收取人民币元。

  三、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首期付70%设计费,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或由甲方提供原始平面图供乙方设计。乙方在测量后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四、甲方与乙方经过沟通对乙方完成的初步设计方案达成一致后,填写方案进程表(见附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设计费余款,乙方应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内完成全套装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

  五、甲方所付的设计费不包含变动建筑主体等的结构设计。甲方如需变动建筑主体、增加房屋负荷,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并报请物业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室内装饰设计。

  六、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再次填写方案进程表,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顺延或由双方另行约定。如果甲方推翻原设计方案,要求重新修改设计方案,应协商增加相应的设计费,并另行约定设计时间及进程、签订补充协议。

  七、双方在对设计方案和图纸确认后,甲方必须签字认可,乙方必须将整套图纸交给甲方并办理交接签证手续。

  八、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委派设计师去现场进行一次性放样及施工方案交底,并不少于三次去现场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0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1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1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10%的违约金。

  4.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如甲方不愿再履行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设计费,但必须交给甲方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手绘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十、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上海xx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上海市xxx路xxx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广告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

  2、材质:

  3、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三十工程款。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

  第1页(本合同共2页,盖骑缝章)

  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着作权。

  六: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 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7级。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 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钢体质保半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长汀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