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合同

时间:2021-08-31

员工入职合同范文集合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员工入职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入职合同 篇1

  甲方(公司代表签字):

  乙方(业务员签字):

  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被甲方聘用为专职业务员。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规定,不得做出有损于甲方形象和经济效益的事情、不从事与甲方利益发生冲突的工作,不得在其它工厂兼职。

  二、甲方负责提供本公司业务往来的商品价位,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价位浮动范围之内对外进行业务往来(如该价位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1、乙方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在试用期三个月内,月薪为XXXX元,对外一切差旅费,业务接待费,由乙方自付。试用期三个月内,乙方需累计完成的业绩定额为:RMB XXX万元以上,若乙方业绩未达到,否则月薪扣减XXXX元。甲方可以选择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而不做任何赔偿或补偿,也可以选择和乙方另立正式的劳动合同。

  3、乙方在入职时已悉知工作的特殊性,做业务工作的灵活性和时间安排的自由性,所以,乙方每月领取的薪资已完全包括底薪、平日加班和周末加班工资,乙方每月在薪资单上签字,即代表乙方确认:上个月及以前的薪资(含加班工资)均已发放齐全,乙方自愿承诺在任何时间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请求加班费。

  三、乙方的义务:1、每天必须到公司打卡上班,否则试为旷工处理;2、每日出去拜访客户前,必须在业务助理登记;3、拜访客户回来后,必须将客户名片及相关资料复印,交由业务助理存入公司客户资料库,业务助理每月将不定期对公司客户资料进行回访,如果发现乙方交回的客户资料不真实,上述行为超过两次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而不做任何赔偿或补偿。4、公司严禁业务员炒单、窜单。一经发现,公司有权:(1)、不予支付乙方所有未发业绩提成;(2)、没收所有诚信金;(3)、立即解除双方关系而不做任何赔偿或补偿。

  四、负责收回入帐;乙方对外的业务往来,有技术或维护方面的,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对外的业务往来需用甲方名义签订合同的,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六、乙方每周向甲方汇报自己的业务开展情况,以作为甲方下一步市场业务开展的参考。

  七、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双方均明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签署纯属自愿,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员工入职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可随时终止试用,转为正式入职。

、试用期薪资为xx元/月。如在第一周终止试用,薪资按每日20元结算,不扣除餐费;超过一周终止试用的,按原定的试用期薪资标准结算,扣除餐费。(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乙方的薪资为xx元/月。(在职期间的薪资调整依据个人工作表现及岗位考核达标情况决定;提成根据各部门的具体规定给付;奖金则依据个人表现,按照公司的奖励制度给付)员工入职协议书员工入职协议书。

、乙方的薪资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发放(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则做顺延发放)。

、乙方在职期间,可享受多项福利待遇(见附件一)。

、乙方在职期间,如工作成绩突出,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

、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安排提供午餐和晚餐,乙方每月只需支付餐费100元,其余由公司给予补贴(此项补贴不做现金发放。不在公司内用餐的员工不享受此项补贴)

、乙方在职期间,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出勤记录及公司考勤制度执行(加班计时以乙方所在部门主管的加班安排记录为据);每月出全勤可获100元全勤奖励!

、乙方在职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工作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合理调整。

十一、乙方在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十二、甲方每月转出乙方10%的薪资作为留存薪资,该部分薪资在乙方正常履行本协议期满后的第一个月全额返还。

十三、在职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协议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理、总监、主管须提前三个月做出书面离职申请),以便商洽、办理工作交接及薪资发放等事宜。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正式离职,否则,将依照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出相应处理。

十四、乙方任职期间,如违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规定,公司有权据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罚。

十五、乙方在职期间,如甲方有正当理由认为乙方不能继续在公司任职(发现乙方违犯国家法律、有意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规定——严重失职、出现重大失误、执行工作指令消极、弄虚作假、泄露公司机密……),可随时终止此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损失的追究,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六、乙方在任职协议执行期间擅自离职,未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除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薪资及留存薪资作为违约金处理。

十七、在职期间,员工违反公司安全条例(违规用电、用火、违规使用燃气具、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进入非正规的娱乐场所或网吧、到非正规的场所游泳、夜不归宿……)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十八、本协议期满前的一个月之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新一年度的聘用协议。十九、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详知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