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简易合同范文集合7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简易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
乙方:遵义市 法律服务所;
甲乙双方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应甲方聘请,乙方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指派法律工作者 同志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任务和职责范围是: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拟制、审查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本。为甲方内、外纠纷的调处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为甲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等;
三、根据工作需要,法律顾问有权查阅甲方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其报表等。在办理法律事务期间,法律顾问还有权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了解情况、收集证据;
四、在顾问工作中,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或委托事项所涉及到的事实,不得隐瞒或者捏造事实。法律顾问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依照约定,甲方每年应向乙方支付聘金 元,付款方式为: ;
六、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均应自觉共同遵守,不得违反或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如遇法律事务时,在无特殊情况下,法律顾问还应保证随叫随到,为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全额据实报销;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八、补充事项:
九、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分执,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路 弄 号 室;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平方 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电话 沐浴 空调 冰箱 彩电 洗衣机 微波炉 吊扇 音响 VCD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收回、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 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甲方):法定代表人:
受聘用人(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确立劳动聘用关系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个月为试用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岗位(工作)从事职务,并兼任工作。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简易劳动合同书范本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进行调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不能胜任或不适应本岗位(职务)工作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依法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加延长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时,甲方依据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时间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有带薪年假、配偶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并实行周六、周日双休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工资报酬按照甲方的工资制度及考核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低于西安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月工资的%。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经营状况、规章制度、考核制度对乙方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乙方岗位、职务的变化,可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于次月日将工资金额划入乙方的工资帐户,并以银行代发形式支付给乙方,同时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情况及规章制度,对乙方加薪或减薪。
1、加薪:乙方对甲方有特殊贡献或职位晋升时,甲方给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适当增加工资。
2、减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减少月工资或年工资金额:
⑴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⑵乙方因过错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或甲方名誉损害的;
⑶乙方被调整降低工作岗位职责时,按降低后的岗位职责确定工资标准;
⑷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迟到、早退、旷工事项及因私事请假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对乙方个人应缴纳的费用部分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凭甲方指定医院的医疗证明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享有医疗期,病假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工作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及岗位职责规章,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工具。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七、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财产。
第二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两年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十一条在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兼职(含业余兼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具体条款。
1、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
2、甲方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或组织机构发生变化;
3、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不能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4、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学习、培训,应当变更或延长合同期限。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必要工作条件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应与甲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外兼职的;
(5)、有贪 污、挪用、侵占甲方财产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⑹、有吸毒、赌博恶习的;
⑺、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在额外补偿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⑴、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经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岗位考试、考核中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⑷、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调整乙方岗位或职务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⑸、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必要的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交回甲方的工具、财产及各种文字和电脑资料。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离职证明及社保转移手续。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本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如需续订,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签的,甲方于劳动合同期满时与乙方办理合同续订手续。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培训的,如发生乙方违约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和培训协议,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离职未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离职甲方未按规定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或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应视为违约。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办理或送达上述手续的除外。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签订时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之后修订和新增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