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合同(2)

时间:2021-08-31

水产养殖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现将2号、3号、4号鱼塘与乙方进行合作养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作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2号、3号、4号鱼塘共计18亩与乙方进行合作养殖。

  第二条 合作期限为五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第三条 合作金和交纳方法:实行先交合作金后使用原则,鱼塘每年合作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每年的合作金应于当年5月10日前一次性交纳完毕。考虑到第一年合作养殖为试验项目,养殖所需水电费由甲方负责。从20xx年5月1日起,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在合作期间,乙方合作养殖鱼塘用水、用电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要安全用电,抽水、增氧等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用电电费乙方向甲方缴纳。如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鱼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与乙方合作养殖,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乙方不得在鱼塘周围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乙方合作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使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暂时使用。在合作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基地需要开发使用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须交出鱼塘,乙方应缴的承包款则按发出通知当日减收一个月计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鱼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补偿。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但合作期满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第七条 乙方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无偿收回鱼塘:

  1、乙方擅自将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合作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作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合作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4、乙方拖欠合作金(包括部分拖欠)达10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在合作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完成全部合作金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终止合同,另甲方有权没收未履行合作金作为补偿。

  6、其他有关解除协议的情形。

  第八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进行合作养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合作权。

  第九条 风险责任

  1、养殖行业所涉及的生产许可、卫生许可、税务、工商等一切相关事项的办理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合作期间,各项投资,自负盈亏,或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发生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购买农业保险,否则一切事故、灾害及人为造成的损失,及在合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协议。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使用,双方在没有违约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及赔偿另一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中途提前解除合作协议,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全部合作金。

  第十一条 补充协商部分

  1、甲方为乙方生产及技术人员提供食宿,并按规定收取乙方伙食费;

  2、乙方养殖的水产品,甲方具有优先选择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优先供应甲方。甲方需缴纳水产品费用。

  3、乙方养殖技术人员需无偿为甲方提供养殖技术服务。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诉讼程序。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协议。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合作养殖开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地址: 银行地址: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水产养殖合同 篇4

  第一条、协议订立双方

  甲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建设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约______亩。合伙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第三条、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设备投资、物料采购、销售配送,财务管理等。乙方负责资金到位,协助甲方销售产品、协助回款。

  第四条、收益分配

  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甲方以场房、场地、现有设备为资本入股,占股___%;乙方出资金___,占股___%。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半年进行分红一次。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大额支出(20xx元以上)、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第六条、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2.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第三方不得干预。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章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