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合同(2)

时间:2021-08-31

超市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杭州鸿阳创业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1、居间项目名称: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

  2、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项目内容在地区范围寻找、介绍及协助建立与相对方的合作关系。

  3、乙方完成委托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所提订立合同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对方信息,并按商业惯例和交易习惯促成其成交。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委托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他必要文件。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提供有关客户合法企业综合资料。

  3、甲方须按本约定比例定时向乙方支付实现“标的”代理之居间费。

  4、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通报该合同签订之进展情况。

  5、甲方应就委托项目营销知识对乙方进行培训,以使乙方能优质、高效的完成委托。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本行业道德标准,不得对所签合同实施不良影响,全力促成甲方与相对方项目合同成交,充分维护甲方综合利益。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签约情况以及甲方和相对方的商业机密负有向第三方保密的责任。

  3、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双边牵线或为私利而接受相对方佣金、馈赠等类似款项。

  4、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自己的各项债权债务。

四、居间期限和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甲方将以 汇票 方式交付乙方居间服务佣金,并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居间报酬的计算方式:

  ①乙方仅提供需求方签约意向及其他关联信息,不直接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待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并收到预付款后叁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3.0 %作为乙方佣金。

  ② 乙方在上述前提下直接参与谈判并确保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待合同生效后, 并收到预付款后叁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6.0 %作为乙方佣金。

  ③ 乙方在甲方书面授权委托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与需求方的综合谈判,并签定合同,待合同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叁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10.0 %作为乙方佣金。

五、保密内容

  1. 甲方为提高乙方代理业务能力,而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及所提供各种资料,乙方必须对第三方负有绝对保密的责任

  2. 乙方签定本协议及参与代理合同,其内容均属行业机密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立即生效,合作期内若有违约,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自愿约定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为起诉地。

  甲方:杭州鸿阳创业经济信息咨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江城支行 开户银行:

  公司税号:浙地税字330102725268821公司税号:

  帐号:1202xxxxxx412帐号:

  电话: 0571-8xxxx748xxxx75电话:

  传真: 0571-8xxxx75传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xx年月日至20xx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超市):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乙方地点进行铺货推广及销售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销以下商品:

  二、乙方同意将甲方产品陈列于店铺显眼位置,并做适当的推广和维护工作。

  三、交货与验收:甲方发货地点,乙方的收货地点,其间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该商品后,应由指定人员立即验收并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签名。乙方在收货时对商品的规格、外观、数量进行验收。

  四、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期间,需遵循甲方要求做到市场零售价统一,不能随意变价。

  五、结算办法:

  (1)乙方按商品,零售价的折给甲方结算。

  (2)每月的最后一天为当月销售的截止日期,乙方需在次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个月的销售报表、库存报表。甲方根据所核对无误的营业额进行结算,乙方在结算后日内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指定账户:金华市群飞粮油机械化专业合作社,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汤溪支行,账号:19-

  610601040009315。

  (3)乙方未将该商品代销之前,该商品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但该商品如有毁损、灭失的风险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商品自然磨损除外)。该商品如有毁损、灭失,乙方应按照批发价,在该商品毁损、灭失确定后的十日内赔偿甲方。

  (4)售后服务:如有变质商品,甲方负责调换。

  (5)代销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满日内,甲乙任何一方未对合同结束通知时,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若合同期满不继续合作,乙方不得把代理权转给他人,本行业的相关信息也不能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收回所有未售商品(包括样品),如有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

  (6)乙方所得分成包括场地租赁费、设施使用费、清洁费、物业管理费、其他管理费以及零售增值税和其他有关税项。

  (7)乙方如有转让或其他事宜乙方有义务提前通知甲方清算货款并退回甲方未售产品。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918号 地址:

  签署日期:

超市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项目酒店、超市、电影院一事,达成如下意向:

  1、承租意向物业:交付使用期限:暂定为: ; 承租面积: 。

  2、甲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以上承租意向物业有优先承租权;

  3、本意向书签订后,甲乙双方对意向物业的租赁事项,另行协商并签订租赁协议;如意向书签订后 个月内,双方未能达成正式协议,则本意向书终止。

  4、本意向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给厦门市立丹行置业有限公司保存。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