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同(2)

时间:2021-08-31

养殖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养殖场(貂场)一个,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养殖场座落于 ,养殖场面积2.6亩。

  第二条 租期_,自 年月_日至_____ 年_月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押金5000元。

  第四条 水电费,缴费办法:

  1.租赁期间养殖场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缴纳.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2.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4.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房屋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自然灾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且改造后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赁房屋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养殖用途,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七条 租赁房屋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造成养殖场不能继续出租的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相关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年 月日

  承租方: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期限为一个肉鸡养殖周期,即从20 年 月 日到约20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出售肉鸡鸡雏

  2、 饲养肉鸡的饲料由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本合同期内提供的鸡雏配合料(510) 元/ 吨,中鸡浓缩料(511) 元/ 吨 ,实际数量以乙方收条(欠条)为准。

  3、 甲方统一向乙方有偿配送各种疫苗和药品。

  4、 对乙方的整个养殖过程予以必要的监督。

  5、 乙方将肉鸡饲养为成鸡后,甲方有权将肉鸡拉走。

  6、 甲方送到乙方处的鸡雏、饲料、疫苗和药品以及长大的'成鸡,在乙方没有将欠款全部付给甲方以前,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擅自处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已经建成的、可以用于肉鸡养殖的大棚和场地,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装卸肉鸡和日常养殖所需要的全部工作由乙方负责,作好饲养记录,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

  3、接到鸡雏时,作好数目清点和质量验收。

  4、由于雨雪等天气原因造成的甲方无法直接将车停靠到鸡棚跟前时,负责鸡棚与车辆中间距离的运输。

  5、正确使用药品,严禁滥用药品。

  6、发现疫情后,不得瞒而不报,必须在一小时以内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了解情况。

  7、乙方不得私下外购鸡雏。

  8、本合同期满即肉鸡长成后,按时、足数向甲方交鸡(料肉比不低于0.6:1,个体成鸡重量不得低于1.5公斤)。

  9、绝对禁止乙方私下将甲方的鸡雏、饲料、疫苗、药品或成鸡向外出售或转让,侵害甲方的所有权,一旦发现,甲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严厉依法追究乙方侵占罪、盗窃罪或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10、乙方在合作期内如发生意外事件,可由其家属继续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四、交接成鸡时,由双方共同检斤。价格为每公斤元

  五、确因严重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出栏率低,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六、乙方可以参照甲方提供的《肉仔鸡饲养管理指南》作好肉仔鸡的饲养、管理工作。每平方米投雏数量为8-12只,每年投雏4-5批。

  七、本合同一方私自解除或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金五万元,并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收益。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庄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乙方提供担保人,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付款义务作担保,担保人同时对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损失(包括违约金和本合同第三条第九项的民事赔偿责任)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担保人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十二、本协议经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担 保 人:

  法定代表人:住址:住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二〇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5

  甲方(租赁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养殖场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场所:

  二、 租赁期限:年月日至 月 日)。

  三、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1元/年,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调整协议租赁价格。

  2、租赁费用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

  四、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租赁场地合法、有效,并保障乙方能顺利进场养殖经营。

  (2)甲方必须保障所提供场地水、电畅通。

  (3)若在养殖经营过程中遇到周边居民或其它第三方干扰等,甲方应主动出面进行协调处理。

  (4)甲方不得享受针对乙方所经营项目政府部门的相关补助。

  (5)在协议期内若甲方因政府征迁或其它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终止的,甲方必须对乙方改造租赁场地费用进行全额赔偿。

  2、乙方责任:

  (1)按时支付协议租赁场地费用。

  (2)在甲方所提供租赁场地合理、合法进行养殖经营。

  (3)做好防火、防盗相关工作,若在养殖经营过程中遇到偷盗与甲方无关。

  五、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提起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