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及拆卸任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委托其在 发布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和拆卸的相关事宜。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规格要求、发布位置及发布要求
2.1 广告牌的设计及画面内容详见样稿。
2.2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为个,具体位置和规格如下:
2.2.1 ,广告牌规格为: ;
2.2.2 ,广告牌规格为: ;
2.3 制作要求:广告画面采用喷绘画面,保证色彩在3年内不褪色。
2.4 广告发布要求:
2.4.1 所有广告牌于甲方提供样稿后 日内安装完毕。
2.4.2广告牌均应安装装射灯(共 个灯、规格为 w),射灯照明时间为每天19:30到22:30分。照明时间如有变化,乙方可根据季节变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予以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为甲方制作广告的用材以及施工过程、结果应符合广告制作安装行业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
第四条、制作期限
乙方承诺甲方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完工。
第五条、广告发布期限
广告发布期限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采用综合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卸费、人工费、运输费、工商广告登记费、维护费、税费等一干费用):以每平方米 元计价, 块位置的广告牌的有效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元整(小写:¥ 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提高每个广告牌的综合固定包干价款或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6.2 广告牌照明所用射灯的电费按照理论值计算,甲方按照一季度为一个周期向乙方结算支付电费。(每天电费理论值: 元/度* 个灯* kw* 小时= 元)
6.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制作、安装并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余留合同总价款5%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期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结算支付。
6.4 乙方应凭 市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算,结算采用 支票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 甲方应提供具体的设计效果图供乙方参考制作;
7.2 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的约定及甲方提供的效果图样稿进行制作,保证制作的质量;
7.3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按期完工;
7.4 乙方制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7.5 乙方制作、安装过程中及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坠落、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保修责任
8.1保修期间为 年. 自全部广告牌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乙方应为其所完成的广告制作承担保修责任。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发生需要维修的事项,乙方应在接获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至现场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如乙方未依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可以扣减本合同相应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本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2 如乙方制作的内容或质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及时返工或返工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3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履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电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乙方累计三次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4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对未付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9.5如发生不可抗力阻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及时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在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皆可终止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条款
10.1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0.2甲乙双方相互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如通知等),须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记载的当事人地址,在 市范围内信函寄出的第三天视为送达,在 市范围外信函寄出的第五天视为送达。乙方如变更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无法送达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10.2甲方的制作样稿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5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甲方:甘肃长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甘肃华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地板采暖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概述
第一条工程概况
乙方承包甲方的 长业.今典名苑地暖工程
1.1 工程地点: 兰州西固公园路126号
工程内容:本建筑为 综合楼 ,共 1 栋,整个工程采暖面积约: 2.1万 平方米;
承包范围:1、本建筑地板辐射采暖工程中辐射管布管图及分水器位置图的设计。
2、地面保温层的材料提供及相应的施工安装。
3、地面热辐射盘管的材料提供及相应的施工安装。
4、分水器的材料提供及相应的施工安装。
5、负责监督地面热辐射盘管上混凝土保护层的浇铸。
6、分水器及地面热辐射盘管的试压。
7、通暖时本系统的初期调试及保质期内的维护。
⒈2 开工日期: 20xx年9月10 日 。
竣工日期: 20xx年11月15日 。
总日历日期: 95天 。
⒈3 质量等级:优良
⒈4 合同价款:该工程造价按地面实际铺设面积核算,
第一条图纸
乙方于本合同签定 一周 内提交低温地板辐射采暖工程中的辐射管布管图和分水器位置图,甲方有权在7日内要求乙方对图纸进行变更,超过本期限视为甲方认可。此后若需乙方配合进甲方进行图纸设计变更,甲方应给予乙方书面通知。
2.1 图纸提供日期: 20xx 年 月 日 。
2.2 图纸提供套数: 1 套。
2.3 图纸保密要求: 不得泄漏给第三方 。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二条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职责。
3.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杜亚峰 。
3.2 甲方驻工地代表被授权范围:
3.2.1 紧急情况下,对于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2.2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进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即默认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3 实行监理的监理方: 上海福达监理咨询公司兰州分公司 。
3.3.1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陶延寿 。
3.3.2 总监理工程师被授权范围: 质量、进度、资金 。
第三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职责。
4.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张 权 。
第十四条 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材料到场,甲方向乙方支付此项工程的材料款,款项为总造价的 30 %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 ),待乙方施工面积达到一半时, 甲方向乙方支付此项工程款,款项为总造价的 30 %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 ),待全部施工结束后,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报告后。甲方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及工程具体施工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5 %,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 )。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