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2)

时间:2021-08-31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法》以及国家或地方有关服务、活动的法规和规章,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活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1. 活动名称:

  2. 举办地点:

  第二条:举办日期

  1. 活动举办日期: 年月日,乙方应在 年月日早9:00前

  布置完毕,所有物料甲方验收;

  2. 注:在举办期间因不可抗力(详见第六条)的因素,导致无法施工,工期将

  自动顺延。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 (¥ ),双方签订活动后一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额的40%即人民币为定金,剩余款项在活动举行完毕三天内,甲方全款付清。

  2. 甲方应确保每次款项资金及时到位,使乙方工期如期进行。

  3. 甲方逾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

  第四条:相关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施工事宜协调(电源、现场场地、安全保卫等),使乙方具备施工条件,以及活动当天消防、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2. 活动现场布置完成后,乙方应在现场负责维护活动配套设施及相关服务,及维修或更换由于设计及安装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 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证明材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4. 如果因天气恶劣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活动延期,甲方重新选定日期后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已执行项目按照报价单价收取费用。

  5. 如有恶劣天气(风力大于5级)等不可抗拒天气,致使乙方物料无法施工或损坏,甲方不负责赔偿,但也不因此扣减乙方费用。

  6. 乙方所提供物料甲方为租赁使用,甲方如有异议请提前协商乙方。

  7. 甲方至少在活动前4天给乙方提供可施工现场,以及方案确定,如因甲方场地问题、更改方案原因而造成的施工延期,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所发生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不可抗力

  1.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出现不可抗力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七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或经另一方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3. 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视为未出现不可抗力。

  第六条:争议解决:

  1. 在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并于十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确认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双方应尽快协商合同继续履约与否的'有关事宜。

  2.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它约定条款:

  1. 在事先没有得到另一方认可并有相应的书面通知的情况下,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鉴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 本合同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合同附件

  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乙方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标准。

  设计策划图纸及物品明细表加盖双方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理人) 乙方法人(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公司合同 篇3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解除。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个月,经双方协调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通知对方。

  3、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第二条: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管理业务咨询(包括人力资源、市场营销、战略咨询、业务流程);

  2、负责公司经营业绩提升;

  3、负责营销团队管理(业务部门和导师队伍);

  4、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5、负责公司营销方案策划;

  6、负责公司人员培训;

  7、参与公司重大会议及活动;

  8、参与公司各项营销活动并进行现场指导。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关系

  1、工作时间:

  (1)、该岗位属于公司编外岗位不收公司考勤制度约束,工作期间到岗时在公司前台考勤处登记;

  (2)、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上班时间;

  (3)、每月保证最少工作时间为 天,不足 天扣除底薪700元;

  2、劳动报酬:底薪+提成

  (1)、乙方基本保底工资为 元/月;

  (2)、提成:营业额45万以内按照公司营业额的1%总提,营业额按照公司营业额的1.5%总提。营业额万以上,按照公司营业额的1.5%总提。

  (3)每月公司正常发薪日核发上月工资。

  第四条:工作纪律和奖赏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如违反工作职责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除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应当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司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过错程度向乙方追偿。

  5、认真履行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严格遵守敬业限制条款。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定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合同程序变更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 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违反第四条规定的工作纪律以及存在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情形时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要求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甲方。

  第六条: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律规定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