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2)

时间:2021-08-31

公司合同 篇4

  甲方:南阳市无极限商品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制作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 新野县招牌制作 (包工包料)

二、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支付制作总费用的%即人民币¥ 元,(大写: )。

  3.乙方将制作成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 元整(大写:)。

四、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 9月10 日

公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工种为:。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全面负责施工工程,制定施工工程计划、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及管理。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甲方提供装修材料,乙方自备工具。

  (四) 乙方应当提高自身的劳动技能,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五)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未按甲方的施工要求,造成工程未按时完工或者工程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

  (六)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操作过失,造成装修材料损坏的,应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材料损失。

  (七)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或者违章作业,造成自身伤亡或者他人伤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

  (九)乙方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向甲方请假,并经过甲方同意。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劳动报酬按乙方工作工程量支付,单价以双方协商价格为准,

  (二)工程全部合格完工后三周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施工过程中,乙方如需用钱,可依借贷方式向甲方借款并附借条。

  第四条 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

  (三)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

  5.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送劳动教养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5.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生产任务不足,确需按规定裁减有关人员的;

  6.甲方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

  第五条 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在未经对方同意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三)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公司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乙方泄露,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一)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二)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

  第七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