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2)

时间:2021-08-31

广告合同 篇2

  日期年 月日

  广告内容

  广告规格刊登位置色彩要求

  刊登日期刊登期数刊登费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刊户提供稿件数

  刊户提供有关批件

  其他说明

  注:

  1、刊登广告其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和批件。

  2、先付款,后刊登。甲方根据来款先后按排版面,指定位置加收20%

  3、特别提醒:业务员不得接受现金,广告款请直接汇至本公司帐户上。

  4、汇款后,请将回单与合同及时传真给甲方。如有疑问,请致电:0731-2320054查询。

  甲方:长沙市商讯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刊户):

  地址:长沙市凤凰台万顺家园809室

  地址:

  电话:2320054传真:2320074 电话:

  e-mail:cssx@hndsc.com传真:

  法人代表:陈 杰法人代表:

  工行帐号:9558801901101626859

  公司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开户名: 陈 杰

  年月日

广告合同 篇3

  甲方:贵州省铜仁梵净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迎接本公司在风情园内举办的“20xx庆国庆 民族风情园‘嘉禾天豪’国庆游园活动”,使园区内增添更浓的节日气氛,且本着我公司统一管理、统一策划、统一推广的宗旨,在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同意将民族风情园内的路灯灯杆交由乙方用于悬挂道旗发布广告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路灯灯杆交由乙方悬挂道旗发布广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路灯灯杆上的广告位置发布广告,并按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二条 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大型公益活动需使用灯杆道旗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统一安排,广告发布时间顺延。

  第三条 路灯的位置及数量

  1、甲方交由乙方使用的是园区内所有的灯杆,共计80根灯杆。

  2、每根灯杆上乙方可悬挂两面道旗。

  第四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半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乙方欲继续使用该路灯发布广

  告,应当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五条本合同总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前述费用包括使用费、制作费等。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有费用。

  第六条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贵州省铜仁梵净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公章: 公章: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 篇4

  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合法享有出租本合同租赁位的权利,乙方合法享有承租本合同租赁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共识,条款如下:

  一.广告位承包位置

  告位。(位置及尺寸注明: 。广告位尺寸:长 米、高 米。具体承包广告位置见本合同附件照片及标注。)

  二.广告位承包期限

  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租赁期限期为三年,即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月 日。

  三.广告位承包费用

  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第一年费用计: 元(大写)。第一年承包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首付30%,计 元(大写),20xx年 6 月 31 日前年支付甲方余款30%,计 元(大写),其余尾款40%,计 元(大写)于20xx年 12 月 30 日前付清。余下两年广告位承包费用,均按照以上付款方式支付,第一年费用到期后,另签补充付款协议。

  四.甲乙双方责权与义务

  1. 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其结构设计、制作、维护保养、电费、更换等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负责其发布内容的真实合法性,所发布的广告内容,由乙方自行向工商部门审批;3. 权。

  4.

  5. 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单位若需发布广告,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给予甲方优先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的所有材料及设备最终产权归乙方所有; 乙方所需电源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牌安装施工及后期画面更换、维护过程中的用电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并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6. 甲方必须确保在合同期内,乙方对该广告位拥有的产权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将乙方所承包广告位区域转让第三方;

  7. 甲方必须确保向乙方承包的广告位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在合同期内,若因甲方对此广告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其产权纠纷造成的问题及损失,甲方需承担乙方的全部赔偿责任;

  8. 在承包期内,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确认后,有权将此广告位经营权外包给第三方,其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9. 承包前,甲方必须处理好原广告位和原承包人之间的承包事宜,避免产生纠纷,如若发生,则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后果。

  10. 如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的变更,其责任与义务应由变更方的下一继承者承担,本合同的法律效率依然有效。

  11. 甲乙双方应保守合同条款的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条款。

  五、承包期满处理方式

  1乙方的承包期满后,甲方保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该广告资源的优先承包租赁权; 2方的承包期满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前,此广告牌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拆除此广告牌或将其租赁。

  3方的承包期满后,若乙方无意经营下去,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后,此广告牌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广告牌的剩余价值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或由甲乙双方认可的

  工程评估公司或个人评估,双方任何一方不认可的评估公司或个人评估出来的剩余价值都视作无效。

  4乙方的承包期满后,在保证大楼主体结构无损坏情况下,乙方可对广告牌予以拆除,并恢复楼面基本原貌。六、违约责任

  1. 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乙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行拆除广告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在合同终止后十五日内返还乙方。如果双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签补充合同。

  2.

  3. 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

  4. 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的工期延误、合同不能履行等,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相关损失由甲方负责。

  5.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友好协商,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非责任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向相关部门提出仲裁。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章):乙 方(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