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2)

时间:2021-08-31

项目合同 篇4

  甲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提供家运天城福乐多超市内(收银台出口对面)场地,室内面积一共 平方,由乙方在现有的游乐设施的基础上增加设备自行投资开发游乐项目(包括:游乐设备及游乐场内冷饮、食品店)。

  2、双方合作时间为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合作期满双方合作愉快可继续合作,续签合作协议。乙方不愿意退出,乙方有优先合作权利。

  3,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现有的游乐设施及场地,并增加消防通道旁边的仓库给乙方开发使用。

  4、在双方合作期间,新增加的儿童游乐设施投入由乙方负责承担,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另招他人投资游乐项目,合同期满后,甲方的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后期购买补充的设施由乙方所有,折旧费各自自行承担。

  5、甲方供乙方使用的场地要做到“三通一平”即电通、路通、水通和场地平整,乙方所需项目建成后(在运营期间,甲方应保证水电需求),项目间的通路、绿化、消防设施等工作由甲方负责。

  6、甲方在整体对外宣传中,要把乙方的项目一并做好对外宣传(包括网站宣传、折页宣传、营销宣传等),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7、甲方提供的场地为园区内部闲置地招租合作,乙方不再负担其它费用(如工商、税务、物业管理等)。

  8、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所安装的游乐设备均为国家相应机关检验合格产品。

  (2)乙方在游乐项目的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遵守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场内所有游乐设备要配专业人员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规程操作,爱护园内公共设施,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经营。

  (4)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按时交纳水电费,水电费以园内实际用量核算,按规定时间交付。如不按时交纳费用所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本合同经营期满,如乙方继续经营,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如乙方不继续合作经营,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清空游乐园,乙方所投入的游乐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0、收入分成方式:

  (1)、游乐园产生的收入扣除游乐支出(含水电及人工工资、宣传费用、维护后期设备所需的费用),剩余的部分即是利润。

  (2)、甲乙双方可得利润分成比例为1:1,即是双方各得纯利润的50%。

  (3)、每天的营业额采用双方监督机制,为了更好的运转,每(半月或一

  月)现金结算一次(具体双方协商定)。

  (4)、甲方收银台指定专人开出收据(二联),甲方保管现金和发票第一联,乙方凭发票第二联放人进场,半月后双方凭收据结算,支付相应的支出。甲方收银台票据丢失或经济问题由甲方负责。如果乙方遇到结算受阻,乙方可以不经过甲方同意自行收取现金。如果甲方没有违反约定,乙方工作人员不需要收取顾客现金,否则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的50%,并予以警告,直至开除。

  (5)、后期(开业后)如果乙方引进新的娱乐项目进场,再根据项目的投资成本、出资方式等补充讨论双方利益分成方案。

  11、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或由管辖地人民法院议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项目合同 篇5

  甲方(管理方):_____________乙方(挂靠方):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甲方的装修资质,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总造价的5%~8%,作为管理服务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相关财务支持和票据支持。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三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二、乙方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第四条甲乙双方仅是挂靠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第五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1或2)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事项

  本装饰公司挂靠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_两年,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此后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