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2)

时间:2021-08-31

广告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乐亭县应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乐亭县荣川朗基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金融大街与永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广告屏为乙方发布广告,签订本合同。

  1、乙方租赁金融大街与永安路交叉口西南角的LED广告屏,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为乙方提供广告服务。

  2、播出形式: 15 秒/每次, 72次/每天,每天有效播放时间为18小时,多出时间累加计算。

  播出起止日期 :自 20xx年2 月 1 日至20xx 年2 月 日。

  广告费用:人民币(大写)叁仟 元整。

  3、合同签订三日内,乙方按合同总价支付甲方广告费用,甲方在收到广告费用及双方确认的广告样本后于__3___日后发布。广告内容不分先后,每天按滚动形式播出,最多20 分钟一个滚动周期。

  4、播出的.广告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宣传规定。

  5、广告播出的内容由乙方提供,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可行性稍作调整。

  6、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制以及虚假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有权拒绝发布。再发布过程中,发布内容遇到涉及法律、法规问题时,由乙方负责。

  7、合同执行期内,乙方要求中途暂停播出或对广告内容进行更改,需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三个工作日那进行调整。

  8、如遇政府活动需使用电子屏造成的迟播或延播,停电、屏幕检修或不可抗力等造成的未播,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按停播天数顺延播出。

  9、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合同支付条款及时支付广告费用,逾期视为违约。

  10、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规定保证广告的播出质量及次数(合同条款5、6、8、10项规定除外),否则视为违约。

  1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公司信息保密,例如双方成交价格、合同文本,如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款项。

  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同是具法律效力。

  1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20xx 年 * 月*日

广告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起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之宗旨,将公司相关的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业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自 年月日至 年 月日止,共计年。

  公司相关的广告业务,业务范围涵盖LED显示屏媒体运营,户外广告,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等。

  三: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 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间,乙方经营亏损,由乙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广告部现有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具体物品的类别及数量以交接清单为准,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归还甲方,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正常老化、磨损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广告摄、编设备的使用和及时维护,并推荐两名编辑制作人员为乙方聘用,以保证乙方广告的正常制作和播出。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通讯设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对设备、设施有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六: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广告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电梯媒体之广告发布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关于电梯媒体发布

  1、甲方发布广告内容(产品或企业): (以甲方最终审核通过的设计稿件、文字稿件以及相关图片为准)。

  2、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城市:

二、广告规格

  1、电梯内、外固定广告牌:

三、广告发布位置及时间

  1、具体位置:详见清单;

  2、发布时间 : 年 月日 至 年 月 日(具体以验收单为准)。

四、广告刊登须知

  1、乙方广告价格含广告喷画费、人工安装费、维护费、广告发布费、审批费及税金。

  2、媒体订购与发布遵循先订先得的原则。每周四为乙方设计稿截稿日,甲方须在每周四之前确认设计稿件;每周六、周日为广告投放日,次周一乙方提供验收清单,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清单后1日内完成验收工作,若有异议,甲方应当及时提出。甲方如逾期验收,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但乙方制作的广告应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行业标准。

  3、广告发布期间,如甲方需更换画面,需另支付费用,画面制作费10元/块,人工安装费10元/块;上述费用应在更换画面前一次性支付,乙方在甲方支付钱款后两日内完成更换事宜。

  4、若甲方在乙方非正常上画时间(非周六、日)要求上画,乙方按10元/面收取加急费用。

五、画面的制作与刊发

  1、甲方负责画面的设计,在画面印制前,须提供电子版文件给乙方进行广告内容审核后方可印制;如委托乙方印刷或写真,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供设计稿件或光盘;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及形式完成广告发布,考虑到甲方委托发布广告画面中所涉及的品牌可能与个别楼盘中的物业租住户构成直接竞争关系或者同一发布地点的不同客户之间也可能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等原因。

  3、如因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电梯暂停检修、停电、政府禁令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甲方广告发布未能如数如期完成,乙方对发布期间予以顺延、发布数量予以补足,但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广告价格

  广告单价RMB: 元/块/周,发布时间周,数量块,赠送 块,合计 块. 合计: 元(大写)。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安装完毕,出具广告监测报告书后甲方应在十四个工作日内支付80%的广告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即人民币 元整(¥ 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支付20%的广告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3、乙方原则要求款项转账支付,如现金支付必须由乙方公司财务部出具“现金收款委托书”,甲方方可支付合同约定款项或须双方财务人员办理方可。

八、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本合同及其附件之约定按时完成广告发布。

  2、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能有效证明甲方法律身份、广告内容合法所需的详细文件、材料或影印件。

  3、甲方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委托乙方发布国家明令禁止的内容。甲方应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拥有著作权,任何因广告内容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甲方承担。乙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方广告内容可能产生侵权责任而不告知甲方的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应在广告正式开始发布前三天将该周待发布之广告画面确定,以便乙方安排喷画发布,如果未能在此时间内确定,甲方应支付自广告订位日起的媒介使用费。

  5、若由于甲方如广告画面未如期到达或付款严重滞后等主观因素在客观上造成乙方无法准时完成广告发布,甲方将为此承担责任并不得要求乙方为滞后时间补偿或费用减少。

  6、甲方应保证将严格遵守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向乙方足额支付相应的媒体费用;如遇逾期,则每天按未付款的 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全部广告款的%;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负责赔偿。

  7、若甲方对乙方的媒体发布安排或发布有异议,应最晚于日内以书面报告形式通告乙方并要求乙方予以解决,逾期乙方则默认甲方自动放弃该权利。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将相关部门审批所需一切证明文件提交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发布审批手续,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独立承担责任。如因

  甲方原因造成发布延迟,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

  2、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核认定并保留对其中部分不宜刊出或违反相关广告法规的广告内容、图片要求甲方重新修改或删减的权利,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广告法规定的发布要求,顺延发布日期,由此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

  3、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时间、数量及形式完成广告发布;乙方负责所发布广告画面的上画和维护,如发生影响广告正常发布的故障,乙方应在2日内修复,且乙方对故障数量、期间对甲方进行1:1补偿。

  4、非甲方原因造成广告发布迟延的,除延长广告发布期间,每迟延一日,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滞纳金,迟延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全部广告款的%,乙方同意甲方从未付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负责赔偿。

  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媒体发布监测报告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6、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对媒体发布画面进行妥善处理,并不得损毁甲方形象。

  7、乙方必须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给予甲方。

十、法律管辖及争议方式

  1、双方均应遵守、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协议,在履行中如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的行为有异议,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使问题妥善解决以达成共识。若协商仍无法解决双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若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均可免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该不可抗力之认定由法律规定、普遍认同或双方共同认可的标准为界定。

十一、通知与送达条款

  依据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协议所发出的所有通知、声明或其他文件应采取书面形式。双方指定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如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时,应在变更前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对方通知不能的后果,均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一经签订合同,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约,否则终止方需赔偿对方本合同广告款%的违约金,如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经济损失的,责任方还应当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本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媒体价格及相关条款均仅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一次有效,不能作为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订立合同的协议依据。

  4、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一部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一同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最后约定为准。

  6、本合同所包含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广告稿件及图片等,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甲方法定代表人和签约代表身份证明、签约授权委托书、甲方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资质证明,加盖乙方公章的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乙方法定代表人和签约代表身份证明、签约授权委托书、乙方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资质证明等。

  7、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

  电 话:

  地 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代表:

  电 话:

  地 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