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同(2)

时间:2021-08-31

产品合同 篇4

  甲方:伊犁润鼎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县镇乡 村种植户

  为充分发挥霍城县葵花籽产业的优势,依靠科技解决打瓜籽生产中存在的种植水品低、产品质量差等问题,伊犁润鼎食品有限公司于20xx年霍城县种植户签订15000亩优质葵花籽种植合同(预计产量为3000吨),本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与乙方签订20xx年的种植合同书,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种植SH363系列葵花籽,乙方种植种子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种植或由甲方提供(种子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葵花籽必须按“优质葵花籽生产栽培规程”要求种植葵花籽,“优质葵花籽生产栽培规程”由甲方免费提供。品种必须按“规程”要求的品种种植。如不符合甲方收购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

  三、收获后的凉晒工序必须按“栽培规程”提出的方法凉晒,确保葵花籽外观质量的稳定性。由于乙方凉晒方法不当,造成葵花籽质量差,甲方有权拒收,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质量要求:

  1、葵花籽原料收购标准按原料执行标准GB11764-20xx验收。

  1、瓜籽着色完全,品相光亮。

  2、葵花籽必须过比重机,不良瓜籽不能超过3%(锈斑、虫蛀、空壳等其它杂质),坚决不收霉变、冻板、坏籽的葵花籽。

  2、按“规程”要求凉晒,水份不超过11%。

  3、铅粒重每百克不能高于280粒。

  五、甲方收购乙方的打瓜籽,保底价为8元,如市场行情出现上涨,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购;如市场行情出现下跌,甲方则按保底价格收购。

  六、结算方式:经甲方检验达到验收标准后入库,甲方在本月内结算清本月货款。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定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签订生效。

  甲方(盖章):伊犁润鼎食品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产品合同 篇5

  寄卖行合同

  甲方(寄存方):

  乙方(寄卖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商品寄卖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下列物品委托甲方卖出:

  寄卖品名称、

  寄卖品价格、

  寄卖品特征(规格、质地、保存情况、数量)、

  寄卖品照片另付补充协议。

  二、寄卖费用及佣金提取:

  寄卖费用:

  根据寄卖品体积大小及价格,每年收取费用_______元人民币不等,既店面租赁费、宣传费及藏品管理费用等。

  寄卖品价格在5万元-8万元人民币,按价格5%收取寄卖费用。

  寄卖品价格在8万元以上,为保证寄卖品安全,我方采取照片存档形式,即以高档相纸画册形式放于店内,我方将重点推介,当有买家具有购买意向后,我方联系寄卖品拥有者和买家见面,现场看货。

  佣金提取:收取寄卖品卖出价格的10%作为佣金。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寄存方):

  若寄卖期间寄卖物品发生损坏或遗失,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赔偿金额另行协议,但赔偿价格不得超出卖品真实价值,但因寄存方失误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藏品损坏或遗失,责任由其承担,赔偿损失以寄卖方为准,寄存方不再补偿任何损失。 寄存方履行对寄卖方的保密责任。并在寄卖品卖出2日内通知寄卖方,扣除10%佣金后,于一周内将所得金额交予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乙方(寄卖方):

  寄卖方承诺拥有寄卖品的个人所有权,保证寄卖品绝对不是赃物,私运物、来历不明物及抵押中的物,或者有赃物、私运物品嫌疑的物品,若寄卖品的来源出现疑义,寄卖方需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与寄存方无关。

  寄卖方若须在合同期限内提前取回寄卖品,须在取回日之7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费用不予以退还。

  四、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签约日开始一年内,未满一年的,按全年计,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须在超出合同终止日期30日内取回寄卖品。若乙方因个人原因未在超出合同终止日期30日内取回寄卖品,30日以后甲方将按寄卖品标示价格的5%/日收取保管费,且甲方不负责寄卖品之任何损坏或遗失赔偿责任。

  2、乙方于合同期限到期日或是到期前向甲方领回寄卖品,须向甲方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合同原件。若是委托他人领回,被委托人须向甲方出示乙方的委托书,委托人和乙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合同原件。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2、如双方就本合同的签订、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手机: 手机:

  签字: 签字:

产品合同 篇6

  甲 方: 齐康泰(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经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秉着诚信的宗旨和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以先缴费再分期退费形式,免费赠送乙方全套疾病易感基因检测,并提供终身健康管理服务。

  2、乙方成为齐康泰会员后,齐康泰其它健康产品会员及家属均享受优惠待遇。

  3、甲方为会员提供健康安全系列食品的供应、配送及指导意见等义务。

  4、甲方有义务为会员提供丰富多彩会员活动及健康宣传动员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认真填写入会检测申请表,了解受检者知情同意书的内容。

  2、乙方按甲方要求缴纳前期会员全套疾病易感基因检测费用16980元 。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三个月内实现介绍两位与您同等会员入会。

  4、乙方有义务积极参与齐康泰会员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条、会员返款方式和入会须知

  1、乙方交于甲方基因体检费用16980元/人(疾病易感基因体检套餐,目录附后)。

  2、基因体检费用分10期退还,每个月返回10%即1698元,10个月返完。

  3、如果乙方在三个月内没有实现介绍两位会员做基因体检,并无签订协议合同,甲方只需付乙方三个月的费用(即退回5094元)。

  第三条、会员资格及待遇

  1、 会员完成终身只需一次DNA体检(基因体检)后,就等于拥有基因身份证(人体使用说明书一份)。

  2、 会员及家人终身享受齐康泰提供的健康管理咨询服务。

  3、 会员终身享受健康安全系列食品8.5-9折优惠待遇。

  第四条、补充与附件

  1、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成为甲方会员,并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终身。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