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

时间:2021-08-31

广告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广告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广告合同 篇1

  XX广告公司广告制作宣传合同 甲方:华亭县皇甫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蓝星广告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广告的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内容:

  1、广告牌、报刊、网络、传媒等。

  2、要求:按照乙方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店招版式按双方确定之版面大小施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

  2、 要求制作安全、牢固、美观,铝塑板要平整,发光字基本均匀。

  3、 光源要以乙方所操作的技术规范及数量进行,如甲方改变或增加数量则需增加相关费用。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 从20xx年——20xx年甲方所有广告业务由乙方负责制作宣传

  2、 支付方式:20xx年甲方支付乙方50万元,20xx年甲方支付乙

  方78.6万元,20xx年甲方支付乙方146.5万元,20xx年甲方支付乙方119.6万元,20xx年——20xx年广告费用按年终实际宣传广告费结算。

  四、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店招的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制作、安装。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0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装的广告牌并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店招广告,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六、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八、其他:

  1、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因地域原因,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广告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最优广告服务 公司与 公司遵循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有关户外广告的发布、维护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广告媒体要求:

  1、 甲方委托乙方发布长春市人民大街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楼顶广告牌

  2、 媒体形式:喷绘外打灯广告牌

  3、 媒体位置:长春市人民大街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楼顶

  媒体尺寸:长:12.5米+25米+12.5米 高:8米 广告发布面积400平方米

二、 广告画面要求:

  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甲方提供画面设计,设计样稿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发布。乙方只承担首次上画费用,若需多次更换画面,制作及安装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广告画面的制作文本和光盘。

  2、甲方提供的画面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

  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广告的发布。

  4、乙方负责甲方发布期内的广告媒体的维修、维护,保证发布期内每日日落后平均亮灯4小时,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及省、市重大活动期间,保证亮灯至午夜24:00;乙方保证画面的完整、清洁、效果美观,如出现故障,保证在48小时内修复,修复期间租期顺延。如遇不可抗力、影响广告正常发布,如政府拆迁、地震、风暴等,乙方将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尽快修复,广告租期顺延,如不能修复或发布,乙方将按未发布天数返回甲方已付费用。

  5、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广告发布所需的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

  6、如在广告发布及乙方安装画面过程中,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因广告画面坠落而损坏第三者物业致使第三者损失或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 发布期

  1年,从xx年 5月20日起至xx年 5月20日止。

五、 媒体发布费用及付款方式

  1、 媒体发布费用

  媒体发布费 万元/年(人民币大写: 万圆整/年)。媒体发布费包括媒体拍卖费、城建收费、制作费、安装费、工商报批费、维护维修、清洁费、电增容费、电费、税费等,未提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 付款方式:

  3、 甲方须按时支付媒体费用。

  1) 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圆整;

  2) 在该媒体广告上画前,即在年月底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媒体发布费 万圆整。

  3)广告发布6个月后,即年1月底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媒体发布费用人民币 万圆整,至此付清全部媒体发布费。

六、 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解除。

  2、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因政府政策、法令,或者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甲、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解除本合同,发生此情况时,乙方只按实际发布天数收取媒体发布费,退还甲方其余部分余款,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赔偿。

八、 续约

  1、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与乙方继续租用本合同指定的广告媒体位置之优先权利,并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续签。否则,乙方有权另行签约第三方。

  2、甲、乙双方代表如有人事变动,不影响本合同的连续有效性。

  九、 违约责任

  在合同有效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止发布,单方解除合同者视为违约方,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对方违约金。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履行期限内,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否则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对方违约金,同时合同履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甲、乙双方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发生合同纠纷自行解决不成时,到长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