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2)

时间:2021-08-31

建筑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建筑业劳动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日期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组从事 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

  甲方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按以下第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

  ㈠按时计酬,日薪 元或月薪 元;

  ㈡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 元;

  ㈢其它:

  若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

  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㈠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㈡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㈣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㈠在试用期内的;

  ㈡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㈢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㈣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㈠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㈡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十、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应向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连附件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 来年月日

  建筑业劳动合同附件

  本附件是 (甲方)与(乙方代表)在 年月日所签《建筑业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等人作为乙方(班组,共人)的委托代表,代表乙方在《建筑业劳动合同》上签名,与甲方共同遵守该合同。乙方签名(本人亲笔签名)如下,表示承认:

  班组:乙方代表: 电话:

  姓名身份证号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备注

  班组:乙方代表: 电话:

  姓名身份证号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备注

  合同变更情况

  班组:乙方代表:电话:

  合同变更具体情况(人员增减、工资、岗位等)签名

  劳动者甲方负责人

建筑合同 篇5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XX住宅楼

  1.2工程地址:

  1.3工程内容:XX住宅楼外墙外保温及涂料饰面工程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2.1工程做法:详见图纸。

  2.2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外墙的全部保温部位、抹灰部位及外墙涂料施工。

  2.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辅料、包机具、包周转材料、包质量、保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内容。

  2.4进场材料:乙方应及时递交有关材料样品及检验报告。乙方进场材料必须与投标样品及资料说明一致,如乙方中途更换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二天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同时扣除剩余尾款。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于接到甲方指令次日进场施工。

  3.2竣工日期:自接到甲方指令后顺延两个月。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

  5.1合同单价:详见附表。

  5.2合同总价款:暂估

  5.3价款调整:按20xx年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规则计取工程量,单价元/平米包死,不再调整工程价款。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结算

  6.1付款方式及期限: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验收且资料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80%,甲方收到齐全的竣工资料之后及时办理结算,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第七条 甲方责任

  7.1甲方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进度的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结算。

  7.2甲方仅提供承包人施工用的水源、电源。

  7.3 甲方可以向承包人提供工人住宿,指定材料码放位置。

  7.4甲方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其它分包商的配合等工作。

第八条 乙方责任

  8.1乙方向甲方提供厂家营业法人执照(复印件)、产品简介(国家认证实验室的试验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技术、质量、工序安排、工期安排、成品保护、安全施工)。

  8.2乙方应根据发包人提出要求和有关技术说明,进行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乙方应及时提供和保证相关材料、人员、机具的供应和到位,并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施工进度计划,以确保整个施工的顺利进行。

  8.3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及企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外墙保温施工。承包人派驻工地项目经理 ,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及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8.4乙方应在开工前递交有关材料样品及检验报告及关键材料的二检报告。

  8.5乙方应服从建设单位、甲方、监理单位的指令、安排、检验及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及地方或工地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甲方和监理可做出每次500-20xx元的罚款。

  8.6乙方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对施工中扬尘、噪音、环境污染、垃圾处理等要求及时有效,做到工完、料净、场清,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争创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8.7 乙方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服从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环卫卫生管理等方面达到承包人要求。

  8.8 乙方制定有效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书面对施工人员交底,提高施工人员成品、半成品保护意识,以免造成成品、半成品损坏,并在交用前,承担成品保护作用。

  8.9 乙方及时将保温施工的垃圾清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

  8.10乙方负责二次材料进场的检测费用(包括聚苯板、抗裂砂浆、耐碱网格布等)。

  8.11乙方自行检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施工需要,如不符合则不得擅自施工,承包人对现场的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各种人身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8.12由乙方自己提供劳务施工人员,乙方负责跟劳务施工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和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等,否则由此引发的和劳务人员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8.13乙方负责将堆积的废弃混凝土剔凿清理完毕后进行施工。

  8.14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量。

  8.15乙方所施工的外墙保温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5年。并承担在此期间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所应起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工期顺延

  9.1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时。

  9.2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时。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发包人或监理的有关规定、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违反操作规程,甲方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发包人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严把火灾关,如引起火灾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接受罚款;

  10.4本工程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1.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1.3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支付给甲方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延误工期10天以上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随时安排其他专业公司进驻现场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进出场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在三日内全部清理退场)。

  11.4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1.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1.5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双方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即日起生效)

  甲方 (章) 乙方 (章)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附表:报价单 汇总报价表

  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