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养合同(2)

时间:2021-08-31

保养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车辆的维护和维修事宜,达成共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进口车及国产轿车在乙方维修,所有换件由甲方自行购买,乙方负责维修,保证甲方车辆行驶安全。

  二、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部所换件,必须交还甲方,以便察看。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后,发生损坏件(指换件部位)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发动机三保作业,承诺质量保证期为一年或二万公里。

  五、车身挖补做漆,承诺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六、甲方车辆修好后,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出具发票及清单作为结帐的依据,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七、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八、结算方式: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九、市内急救免收费,市外急救收取里程费及路桥费。

  十、乙方免收管理费并执行检测免费,实行24小时全天侯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十一、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11月13日至20xx年5月12日,暂定半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从签章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甲方代表:

  电 话:

  手 机:

  乙方代表:

  电 话:

  手 机:

  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11月13日

保养合同 篇5

  建筑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第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8、防排烟系统;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应急广播系统;

  11、消防专用电话;

  12、防火分隔设施;

  13、消防电梯;

  14、细水雾灭火系统;

  15、干粉灭火系统;

  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8、灭火器;

  1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维修保养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修保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3、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并及时通知乙方修复。

  4、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更换建筑消防设施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5、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甲方应当明确是否继续与乙方签订维保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

  5、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导致未发现设施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擅自违规操作造成故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2、向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郝井波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日电 话:传 真:邮 编:开户银行:账 号:年

  日月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