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2)

时间:2021-08-31

居间合同 篇3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深圳市龙岗区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xx,下称该公司)的股东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居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义务

  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人民币xx圆整(¥xx元正)。

2、乙方义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该公司股东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

3、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该公司股东,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受让该公司100%股权达成协议。

4、乙方权利

  4.1 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居间费的权利。

  4.2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5、名词解释

  甲方“关系人”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具有以下关系的个人或组织:①甲方直系或旁系血亲、姻亲;②甲方任职或拥有股份、份额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③甲方通过关联交易、合同等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④其他由甲方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6、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6.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居间费。

  6.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居间费。

  6.3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深圳仲裁委裁决。因仲裁发生的仲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7、生效要件、合同文本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陈建波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以下无正文)

  甲方(正楷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乙方(正楷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居间合同 篇4

  鉴于:

  1、 乙方因项目建设缺乏资金,并获知甲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乙方完成融资,现委托甲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甲方亦获知乙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寻找,介绍出资方,甲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乙方委托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甲方接受乙方委托。

  2、甲方应尽力为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与乙方签订融资合同,乙方委托甲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

  起售100万人民币(大写壹百万),融资客户收益利率为100万年利率11%——800万年利率15%。返点百分率:2%,100万返点是20000元整人民币。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甲方接受委托时乙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乙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3、甲方认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乙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对乙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6、乙方应配合甲方与金融公司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向甲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三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甲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乙方签署符合融资数额及融资利率的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金额的2%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乙方承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乙方应在每一笔资金到位七日内支付酬金。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八向乙方支付罚金。

  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2、若甲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乙方签署出资合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支付

  酬金,但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所谓必要费用是指:有关评估报告及公证等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在每一笔资金到位的七日内未将酬金、费用支付给甲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酬金、费用的两倍作为违约罚金。

  第五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 至 年月 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可再续签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5)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双方承诺

  1、甲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乙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乙方不应要求甲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一份,甲方保存,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