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2)

时间:2021-08-31

合作合同 篇2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地拓展数控铰珩机床的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双方抱着诚实、互信、双赢、共赢的态度,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数控铰珩机床主机(不包括刀具和工装夹具)的研发、生产、售前、售中及售后等工作;乙方负责数控铰珩机床的刀具和工装夹具的研发、制造以及市场宣传、推广、销售、维护及货款回收等工作。

  二、甲方核算出单台设备的制造成本(包括:自制件的生产制造成本,外购件的采购成本);乙方根据行业的不同以及采购数量的不同,预估出单台设备的销售价格,再经双方协商制定出最终的销售价格。

  三、利润分配

  1、销售价格 = 合同价格 - 回扣 - 刀具和夹具费用。

  2、毛利润 = 销售价格 - 制造成本

  3、售后服务费 = 毛利润 ×20%

  4、税费 = 毛利润 ×10%

  5、应分配利润 = 毛利润-(售后服务费+税费)

  以下价格分配方案只针对甲方目前生产的五轴六工位数控铰珩机标准配置机型:销售价格应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

  销售价格在45万元人民币以内(含45万元)按以下方式分配:

  6、甲方应得利润 = 应分配利润 ×70%

  7、乙方应得利润 = 应分配利润 ×30%

  在上述销售价格范围内,质保金在甲方应得利润中扣除。

  超出45万元人民币以上部分按下表方式分配:

  注:1)3、4项归甲方所有。

  2)如果销售合同是由客户与甲方签定,在货款(除质保金外)到甲方账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乙方应得款项转账或付银行承兑给乙方,同时乙方开据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3)如果销售合同是由客户与乙方签定,乙方收到预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全额转账至甲方账户,甲方开始组织生产,在乙方收到余款(除质保金外)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应得款项转账至甲方账户,甲方发货,同时甲方开具相应额度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

  4)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做好设备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积极做好质保金的催收工作。

  四、权利和义务

  甲方必须生产优质的产品,同时提供周到的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 甲方根据乙方反馈的市场信息对产品做出必要的改进,以最大程度满

  足客户的需求。

  乙方必须全力进行产品的市场推广,做好市场调研、分析、预估市场动向,及时反馈信息给甲方以便甲方开发出更加贴合用户需求的产品。

  乙方应维护好和客户的关系,保证货款的回收,以便双方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设备因故障给客户造成损失需要赔偿时,甲乙双方应抱着对用户负责及解决问题的态度,积极地分析故障原因并及时解决,不得互相推诿、扯皮。责任很明确的事故赔偿由责任方承担,责任不明确或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赔偿比例。

  五、合作期限从协议生效起五年,到期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再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双方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同与对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合作,否则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局限于已投入生产的费用、可预期实现利润以及因产生纠纷所产生的差旅费和律师费等。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经双方公司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合作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鷂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鷂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